王提假處分 恐緩不濟急

作者: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12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賴劍毅昨(11)日表示,法院下午3時30分收到立法院長王金平提起確認黨籍存在的本案訴訟,同時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法院立即分案由受命法官受理審理。

根據法界人士分析,王金平想藉由聲請緊急處分,禁止國民黨將撤銷黨籍的決議送達中選會,可能已是來不及。

賴劍毅指出,王金平已在訴狀中說明事件的緊急性與必要性,受命法官充分瞭解,將盡快閱卷後傳喚兩造到庭表達意見,以盡快作出裁定。

有關本案訴訟部分,王金平提起請求法院確認黨籍存在事件訴訟,並已繳納3,000元裁判費用,受命法官將在閱卷後擇日開庭審理。

假處分部分,王金平向法院聲請有兩項,1.禁止國民黨考紀會在本案訴訟確定前,撤銷他的黨籍;2.聲請緊急處分,禁止國民黨考紀會將撤銷王金平黨籍的決議,送達中央選舉委員會。

民國92年民事訴訟法修正後,法官應傳喚兩造到庭說明,並在7天內就假處分一案,作出裁定。

由於國民黨考紀會在昨天下午5時許,已將撤銷王金平黨籍的決議「送達」中央選舉委員會,完成法定程序。

因此,法界人士說,如果法定送達程序已完成,如同房子已拆除,法院在處理這間已被拆除的房屋要「定暫時狀態不予拆除」已無實際意義,因此法院對這部分緊急處分的聲請,被裁定「駁回」幾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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