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處分案獲准 王暫保留黨員資格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14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錢利忠/台北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打贏「還我黨籍」的第一戰!台北地院昨天裁准王金平的假處分聲請,在王金平提存九三八萬一二一○元擔保金前提下,可在「確認黨籍存在」判決定讞前,暫時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

國民黨律師:下週將提出抗告

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表示,下週將依法提出抗告。此案可一路抗告到最高法院,抗告期間不影響假處分的效力。

若失立委身分 損失將不可回復

合議庭裁准假處分的理由,主要是認定,王金平與國民黨間的關係在訴訟期間處於模糊、爭執狀態,而選罷法七十三條規定,全國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即喪失立委資格,若不讓王暫保黨籍,則在立院註銷王的名籍、並遞補人選後,將使王金平遭受失去立委、院長身分的重大損失,且不可回復。目前情況正處於隨時可能發生的急迫危險狀態,即使將來勝訴定讞也無法彌補;況且,若讓王暫時保留黨籍,國民黨在立法院的立委總席次也不會受到影響。

合議庭認為,定暫時狀態的立法目的,是要使雙方在維持現狀、無後顧之憂下,做好充分準備,專心於實體訴訟,以定紛止爭。

北院強調,這只是判決定讞前的暫時狀態,與「確認黨籍存在」本訴的勝敗無關,不是最終判決結果,本訴將擇期開庭。北院審理範圍僅及於王金平的黨籍問題,王的立委、院長身分資格,不在訴訟範圍內,假處分的執行效力,僅約束王金平與國民黨,不及於中選會與立法院。立委與院長資格存在與否,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行政訴訟定輸贏。

九三八萬一二一○元的擔保金是依王金平剩餘兩年五個月立法院長任期、月薪卅二萬餘元計算總額,當作將來王金平若敗訴定讞,作為未能遞補不分區立委替代人選的薪資損失賠償金;國民黨雖也願意提供同金額的反擔保金,換取不執行王金平暫時回復黨職,但合議庭不同意,駁回其聲請。

依王剩餘任期月薪計算擔保金

至於依附在假處分上、效力只有七至十天的「緊急處置」,因假處分已經裁准,就沒有緊急處置的必要,所以也駁回。

合議庭前天下午開庭,完成讓雙方表達意見的必要程序後,合議庭漏夜討論評議,昨下午三時五十五分通知雙方,四時十五分至北院領取裁定書,雙方委任律師都準時到場領取,完成送達當事人,雙方都同意法院公布裁定內容。

律師林彥霖說,假如國民黨未來向高院提出抗告,可能有駁回、廢棄原裁定自為裁定或發回更裁等三種可能,高院如駁回,國民黨可再抗告最高法院,則須待最高法院駁回後,全案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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