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前女友偷包 賴慕禎判5月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9月17日 下午5:00

富少李宗瑞的前女友Joyce「賴慕禎」被控在夜店偷竊,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以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民國101年1月14號凌晨,賴慕禎在台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的包廂內,偷走一個香奈兒名牌包,包含裡面的手機、現金,總價值大約二十多萬元。被害人報警後,循線查出是Joyce所為,但被害人請友人聯繫Joyce一直聯繫不上,直到李宗瑞偷拍案爆發後,被害人在新聞上認出化名為Joyce孫的女子就是賴慕禎,所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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