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案 高院可能駁回或自裁定

中央社 – 2013年9月26日 上午11:32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2時將就國民黨提起的抗告案開庭,由於民、刑案件的差異,高院駁回或是自為裁定的機率高。

立法院長王金平被控涉關說遭國民黨撤銷黨籍,中選會已發函到立法院,要求註銷王金平立法委員名籍。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國民黨委任律師團提起抗告。

資深民事庭法官指出,王金平的假處分案較像是非財產權的身分關係訴訟,高院受理抗告後,有可能會作出3種結果,分別是駁回、自為裁定或是廢棄裁定結果並發回地院更裁。由於台北地院已就王金平所提「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分案,若高院發回更裁,仍會由原來的合議庭審理。

不過,熟悉民事案件的法界人士指出,實務上,民事假處分抗告,除非是程序瑕疵(例如應請兩造陳述意見,卻沒做)才會發回更裁,否則高院多會自為裁定。自為裁定結果,包括廢棄原裁定、不准聲請人之聲請,或是抗告駁回。

若國民黨或王金平陣營不服高院的裁定,可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作出的3種結果,也分別是駁回、自為裁定或是廢棄裁定結果並發回高院更裁;若最高法院駁回,則就此確定。10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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