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塔公共藝術造景爭取 胡志強將究責

全國廣播 – 2013年9月25日 下午5:20

台中市中清路「光之塔」今天台中市議會引發多位議員關切,大會並決議要求市府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於下次大會報告檢討情形。市長胡志強表示,他曾要求都發局簽辦檢討,但因提出的理由都認為沒有錯,因此被他退回,他承諾一定會要求重新檢討責任歸屬及後續處理等問題。

市議會臨時會今﹙25﹚日舉行第二、三讀會,中清路光之塔、五權西路與忠明南路口、太平區新光重劃區內公園及梧棲漁港美人魚碼頭等多處公共藝術造景,都遭到議員們連番質疑,認為這些所謂「入口意象」外形突兀,欠缺美感,造成地方負面觀感,要求市府全面檢討,並研究未來能否讓議員對公共藝術造景表達意見,以達集思廣義的效果。

議員李麗華指出太平區新光區段徵收,樹德路與新興路附近的一座公園內有一個入口意象,地方認為長得像「大腸頭」,並且還影響交通安全;議員楊秋雲也指出,梧棲美人魚碼頭的美人魚像不好看,已被地方引為笑談。

李麗華建議,日後的公共藝術造景,都應送議會集思廣義,避免不必要的爭議。議員張廖萬堅也建議,可考慮讓市府公共藝術委員會介入審查。

胡志強表示,他一直關心光之塔相關進度,目前全部回歸都發局主管,他曾要求都發局簽辦究責,但簽呈中說了一堆理由,表示都沒有錯,因此被他退回公文,要求重新檢討。

胡志強指示都發局無需再費心規劃LED,只要儘量綠美化就可以。都發局長沐桂新也表示,LED效果不彰,目前已拆除。

此外,審計處對市府101年度總決算中有關光之塔的部分缺失提出審查意見,但因主管機關並未指明,也引發楊正中、陳有江等議員關切,並要求查清楚。

審計處長林勝堯回應表示,原本是由都發局規劃,99年之後LED部分移給新聞局管理。市府新聞局長石靜文則澄清,新聞局僅負責LED軟體宣傳廣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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