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逃亡之虞 黃季敏羈押禁見

民視 – 2012年12月28日 上午11:06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在署長任內收取回扣貪汙案,晚間法院召開移審庭,儘管黃季敏否認貪污,也告訴法官他不會逃亡,懇請法官別羈押,但法官認為黃季敏在海外有資產帳戶,加上兒子在美國,仍以有逃亡、串供之虞,羈押黃季敏。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法警帶出法院時,讓外頭等候多時的媒體突然嚇了一大跳,因為黃季敏居然和李宗瑞銬在一起,同時走出法院。不過,看得出來已經借提12個小時的黃季敏,滿臉疲憊,但讓他更不好受的應該是法官的裁定。

在移審庭上,黃季敏向法官求情,除了否認自己貪污,還說如果被羈押,他的人格、名譽都會受損,法官質疑他會逃亡,黃季敏回答,他已經退休3年,每年都出國,要逃早逃了,何況消防員救人救災做功德,不可能逃的。但其實法官已掌握他曾經和屬下的通聯紀錄,再加上他兒子在美國,海外又有資產帳戶,因此判定他羈押禁見。

檢察官27日一早從看守所將黃季敏借提出來進行移審時,身穿白色夾克的黃季敏和過去當署長時沒有什麼差別,臉上也沒有太多的表情,唯一不同,就是腳上的皮鞋換成了藍白拖。

2002年,黃季敏風光從趙綱手中接下消防署長職務,年僅50歲就當上消防署長職務,主要是因為行政資歷豐富、做事靈活。2009年88風災時,黃季敏因為連續坐鎮防災中心13天累倒,贏得救災英雄的封號,只是萬萬沒想到,救災英雄竟是個連防災的救命錢都敢A的官員,貪了1924萬,因此被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也創下公務員貪污罪最重的刑期。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