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兒子涉洗錢 20萬交保

中央社 – 2013年9月30日 下午6:4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兒子黃郁升涉嫌協助父親洗錢遭通緝。黃郁升今天主動返台歸案,檢方審酌他所涉非重罪,以2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黃季敏等人涉嫌辦理消防署民國91年至95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弊案,認定黃季敏在9件標案,共計收受新台幣1924萬元,去年底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黃季敏另涉多起採購弊案,北檢另案持續偵辦中。黃季敏8月間獲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無羈押必要,以500萬元現金交保,但要求黃妻簽下2500萬元同意書,確保黃季敏會按時出庭。

檢調查出,黃季敏疑似匯了新台幣數千萬元到大陸給兒子,辦案人員懷疑黃季敏除了利用購買黃金洗錢以及投資補習班賺取紅利之外,還把錢利用地下匯兌管道,匯往東京及大陸置產藏匿。

檢方多次傳喚黃郁升未到,認定他逃匿,拒不到案,因此發布通緝。但黃郁升日前透過律師向北檢遞狀表示,今天將回國,願意主動到案說明。

據了解,黃郁升供稱原本在美國唸商學院,後來轉到大陸上海的分校繼續唸,現在畢業了想回台灣,他在國外念書期間,父親曾給他錢,其對於檢調指控他收下父親多筆上千萬元款項,他強調未經手錢,並不清楚,也不知道父親是否涉貪污。

檢方審酌他所涉洗錢罪並非重罪,沒有羈押必要,諭令以20萬元交保。1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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