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不可」!富少涉性侵 監委插手查案

TVBS – 2012年11月7日 下午12:18

富少李宗瑞涉嫌下藥性侵被求處30年重刑,不過有週刊報導,李宗瑞還沒羈押滿4個月就被起訴,原因之一是監委高鳳仙為了調查公務人員是否洩密,發函給地檢署,要求調閱李宗瑞所有卷宗,還說要到北所問訊當事人,檢方擔心違反偵查不公開,才會緊急起訴,對此高鳳仙表示,發文要求在檢方偵結之後閱卷,不知道「這有什麼不可以」。

拿出給台北地檢署的公文,受文者是監察院高鳳仙,說是要查李宗瑞性侵案中,檢警是否洩密、散布不雅照片,所以要在偵結後調閱所有卷宗,不過公文發出的時間點是在今年9月20日,案子都還在偵辦中,不是偵查不公開嗎?

監委高鳳仙:「不可思議,為什麼會說監察院訊問羈押中的被告是不可以的,怎麼會不可以呢,我不知道為什麼不可以。」

監委高鳳仙一臉無辜,認為檢方查性侵案,監委查公務人員洩密,雙邊進行哪有不妥?而且還打算要到北所訊問李宗瑞。高鳳仙:「因為我們覺得有些事情,在李宗瑞記憶還清楚的時候,去訊問他是可以的。」

不過司法獨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偵查不公開為辦案最大原則,法界人士表示,通常都會在案子定讞後才讓監委接手調查,才不會影響案件偵辦,這次雖然查的是洩密,但李宗瑞羈押不滿3個月就被起訴,難免讓外界聯想,是否受到監委的影響,北檢才火速偵結起訴。

北檢人員:「被害人可以在裡面,看到底(性侵)這人是不是他。」

李宗瑞被檢方認定涉嫌下藥性侵28人,依照強制性交等罪嫌求處重刑30年,除了他本人之外,還有提供住所、協助李宗瑞躲避查緝的陳美蘭,涉嫌藏匿人犯也被起訴。

檢方認為她不問是非、助長奸邪,要請法官從重量刑並且不得緩刑,最重可能得坐牢2年,還有當時報導刊登不雅照片的中時和自由2家平面媒體,以及電視台是否涉及妨害秘密,北檢近日也將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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