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黨籍案 律師爭點交鋒

作者: 蕭照平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12月4日 下午12:30

立法院長王金平確認黨籍訴訟案今天(4日)在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國民黨律師團表示王金平違法關說傷害黨的聲譽,並強調司法審查權不及於政黨對黨員的處分。王金平委任律師團則表示,國民黨恣意認定事實且動機違法違憲,考紀會開除決議根本無效。

立法院長王金平因涉及關說司法,遭國民黨考紀會開除黨籍後提出「確認黨籍」訴訟,並打贏先前的暫定假處分官司。

4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黨籍存在與否的「實體訴訟」首度開庭,雙方就「國民黨考紀會懲處程序」與「司法關說」等爭點進行整理。

庭後,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表示,本次開庭重點在於關說事實的認定,並釐清國民黨考紀會是否為權責單位、其組成要件是否合乎人民團體法所規定的民主原則。許英傑說:『(原音)(關說)這事實認定是否屬實?如果不屬實,那撤銷黨籍的處分,她制裁權是否有濫用的情況?第二就是說,要發動制裁權,法律上權責機關是什麼單位?什麼機關?組成單位如何?這部分大家有意見。』

國民黨委任律師羅明通則表示,律師團主張從法律觀點向法官說明司法審查權不及於政黨對黨員的處分,從比較政府或經濟面上的討論都有例證,因此羅明通認為人民團體法並不適用王金平確認黨籍案。羅明通說:『(原音)原告主張說依照人團法,黨員處分必須要經過全體黨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一個政黨大會1年、2年才開一次,要開除黨員怎麼可能等到那樣的情況才開呢?開一次要好幾千萬的台幣喔,全世界沒有人這樣的,包括民進黨、台聯也沒有可能說開除黨員就是要會員代表大會同意的。』

羅明通指出,法官指揮法庭的程序非常合理,雙方沒有爭執,不過雙方確實對「爭點順序」的法律討論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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