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否認涉貪 滿口投資經

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2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汙案,北院六日首度提審在押的黃季敏,他全部否認貪汙、洗錢犯罪,還替五位涉案部屬喊冤。黃季敏語出驚人說,他投資黃金的眼光準確、買股票又賺了幾千萬元,這些全都是太太不知道的私房錢,才會被檢察官依貪汙罪起訴。

黃季敏對於被哥哥黃文宙「咬死」他涉貪收賄,有自己的辯解。他否認在採購案中,借助豁達公司實際負責人黃文宙向廠商索賄;還說調查局偵訊中,有「聰明人都知道要由那一家廠商投標」的筆錄記載,他要說當初是被偵訊好多次,才記成那樣,實際絕對沒有向承辦人蔡木火說過:「這是署長介紹的廠商,也沒有綁規格標。」

黃季敏說,自己和廠商茂豐科技負責人邱蒼民、亞航副總瞿又實等人都不認識,絕對不可能介入採購案並收賄。承辦人員簽辦採購案公文不合理時,他還痛斥他們:「為什麼幹部都閉著眼睛蓋章!」

對於新加坡投資黃金涉及洗錢罪嫌,黃說錢來自投資股票和黃金,「股市八百點就進場,一萬一千點全部賣出,最早買的是嘉麵。」而且股票還是做丙種墊款,黃金則看準會漲,在九十一年到九十七年間,他股票和黃金共賺了好幾千萬元,但黃金交易紀錄因時間久遠,沒有留單據;做丙都用現金,也沒有紀錄。

黃季敏強調,賺來的錢和黃金,都是太太不知的私房錢。他把現金和黃金都放在署長辦公室的保險箱和宿舍。黃文宙說,他匯款新台幣一千九百萬元到新加坡黃金,其實是拿折合台幣三千六百萬元的一百十八萬元美金給黃文宙到新加坡投資黃金,所以黃文宙的說法並不實在。

黃季敏侃侃而談股票和黃金投資,卻閃避買股和黃金的現金來源回答,讓法官一再追問:「我問你錢從哪裡來的!重點是怎麼來的嘛!」但黃卻圍繞如何投資,法官最後諭知四月九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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