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恐再犯性侵!最高法院駁停押 李宗瑞牢裡過新年

NOWnews – 2014年1月27日 下午4:0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12年8月被媒體爆料涉嫌下藥迷姦多名女子,其中還不乏女藝人,引發全台嘩然。檢警介入調查後,且加上多名女子指控,李宗瑞遭到台北看守所羈押。一審遭判處18年6個月徒刑的他,數度聲請停止羈押遭駁回,高等法院去年12月27日裁定延押2個月,李宗瑞再提抗告,今(27)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李宗瑞也因此確定,又要在看所守內過年。

李宗瑞被指控偷拍、迷姦多名女子,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分別依乘機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各判18年6月和3年10月、共計22年4月徒刑的刑期,並需賠償12名被害人共1425萬元。李宗瑞不服提出上訴,之後又增加2名女子出面指控,但李宗瑞只承認有偷拍,否認性侵,只願賠償被害人每人20萬元。

李宗瑞自從前年8月被爆出涉嫌下藥迷姦,一度盛傳超過60名女子遇害,檢警調查之後,確認有14名女子出面指控。他在前年8月底向北檢投案後,即遭羈押至今,李宗瑞數度提出抗告希望能夠交保。但最高法院認為李宗瑞若交保恐有再犯之虞,且有棄保潛逃的可能性,認為有羈押必要再裁定2個月,李宗瑞也因此確定要在牢裡過農曆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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