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求處無期 林益世案4月宣判

中央社 – 2013年3月7日 下午7:54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7日電)北院今天辯結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檢方痛斥林益世飾詞卸責犯後態度差,建請法官判無期徒刑,全案4月30日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林益世案言詞辯論庭,傳訊林益世、彭愛佳等人說明。

「道德上我已是階下囚」林益世與妻子等人哽咽說,拿了檢舉人陳啟祥的錢,現在難過又後悔,這筆錢沒有分毫拿來享受榮華富貴,「我們在地方上還被笑是丐幫」。

法官問,卷證中提到林益世辦公室主任聶存賢曾說,林在辦公室烤烏魚子自己吃,都不讓他人吃,這樣看來,林似乎很自私?林益世說,可能是聶為了劃清兩人界線才如此說;彭愛佳連忙解釋,雖然「林益世很胖、也很愛吃」,但他們和聶家平日交好。

彭愛佳並說,如果林益世像檢方批評是魚肉鄉民的豺狼,「你們現在就槍斃他吧!」,婚後多年未生子是因兩人忙跑攤,「不能因做錯一件事,你們就把他打成賓拉登」,全家案發後天天跑法院,受到很大懲罰。

檢方用典「豺狼當道,安問狐狸」比喻朝中有大奸臣,只去追查地方小官有何用?林益世居廟堂高位,昔日求清廉倒扁,建請法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無期徒刑;沈若蘭有違師表收賄,求刑至少判10年;林的舅父沈煥章、沈煥瑤應從重量刑。10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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