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批林益世:豺狼 彭愛佳怨:婚後從沒睡飽

NOWnews – 2013年3月8日 上午10:3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豺狼當道,安問狐狸!」台北地方院昨(7)日審理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一案,檢方在開庭時痛批林益世身為執政黨高官,貪污行徑卻宛若豺狼,以選民服務做喬事藉口,讓公股事業淪為牟利工具,當庭對其所涉四大罪狀,最重求處無期徒刑、併科3千萬元罰金。

檢察官表示,林益世在99年收賄後,竟在媒體發表《從政的第一要件,清廉》一文,並參加「反貪腐」倒扁運動,實在非常諷刺;因此,對於林益世所犯兩項貪污及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等四項罪狀,分別求處無期徒刑、9年、2年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並併科3千萬、2千萬及8百萬元不等罰金。

不過,對於檢方指控,林益世卻大打悲情牌,當庭泣訴,「道德上,我已經是一個階下囚。」表示,自己擔任立委十多年,最大的錯誤只有「偷懶」和收下廠商陳啟祥6千3百萬元;但他絕對不是貪圖榮華富貴之人、不是陳啟祥口中的大壞人。

而林益世的妻子彭愛佳則在庭訊時大發牢騷表示,自從嫁給林益世後,沒有一天是睡到自然醒,以前是每天跑行程參加婚喪喜慶,而現在是天天跑法院,認為「大家不能因為一個人犯了錯,就把他打成賓拉丹」。

不過,對於林益世案情,合議庭法官似乎有已經有充分的掌握,連枝微末節的事也進行過深入調查;法官在昨日開庭時一度問林益世,「你自稱跑遍紅白帖,為什麼親信聶存賢父喪你反而沒去?他為何說你在辦公室烤烏魚子,不讓其他人吃?」讓林益世當下語塞,直說,「沒這回事,他這樣說,我滿難過的。」

全案雖然在特偵組偵結時並未具體求刑,但檢方在法院審理期間已當庭對林益世本人最重求處無期徒刑;母親沈若蘭則依貪污罪求處有期徒刑10年、洗錢罪求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妻子彭愛佳,檢方認為她對犯罪有一定認識,犯後卻一味卸責,因此也請法院依法判刑;另,兩位舅舅沈煥章、沈煥瑤雖不認罪,但檢方也要求法院必須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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