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貪瀆案 陳啟祥、程彩梅 緩起訴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30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洪臣宏/高雄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貪瀆案,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及女友程彩梅涉嫌行賄六千三百萬元部分,經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二人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一年,但陳、程應分別向國庫支付二百萬元及五十萬元。

對行賄罪被判緩起訴,陳啟祥昨天低調回應說:「尊重司法。」他沒有異議,等一切確定後,會依規定繳款。

據了解,陳啟祥去年向週刊爆料林益世索賄案後,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深入追查,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林提起公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至於陳啟祥及女友程彩梅涉嫌行賄部分,移轉高雄地檢署偵辦。

雄檢檢察官清查,九十九年間,被告陳啟祥(六十二歲)、程彩梅(五十五歲)二人涉嫌行賄林益世六千三百萬元後,由林向中鋼等單位施壓,讓地勇公司取得爐下渣契約及轉爐石契約,後因續約問題,陳不滿林益世索賄過高而向特偵組檢舉。

陳啟祥係透過程女親家吳門忠之女友陳蓮珠及其胞兄陳志卿介紹,結識林益世的樁腳郭人才,再由郭聯繫協助約二人見面。

檢方認為,陳啟祥雖向特偵組遞交自首狀,但均無正當理由不出庭,並與程女四處藏匿,因此不符合自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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