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死樹木 胡志強要辦人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4月1日 下午3:46

台中市政府要求剪樹移樹,必須符合一定標準,不得剃光頭,或造成樹木死亡。經發局長王誕生卻指出,市府請包商移樹,有所謂的包活期,他曾發現價值兩萬元的樹,移植後枯死,包商只以五千元價值的樹作為賠償,以少賠多,難怪包商不願用心照顧樹木。市長胡志強表示關切,要求政風處查明是否瀆職。

(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長胡志強週一在市政會議中表示,大肚區長王淑貞對轄區發生包商過度修剪路樹案件,不但震怒,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這樣落實保護樹木的精神,他表示感謝。他強調,對於包商所做的事,市府一定要盯緊,畢竟民眾看到樹木死掉,會先罵市長,再罵區長,對政府的形象傷害很大。

隨後,經發局長王誕生指出,市府請廠商移樹有所謂包活期間,但他發現曾有價值兩萬元的樹,移植後死掉,包商卻只以五千元價值的樹作為賠償,難怪包商會不願用心照顧樹木,呼籲各機關應該多注意此種情形。

胡志強聽到後大表驚訝,他說,如果真有價值兩萬元的樹只賠五千元,恐怕已經違法,是否涉及瀆職?要求局處首長特別注意,千萬不要被廠商所害,同時指示政風處好好查一查。

對於剪樹變剃頭及不當移樹情形,胡志強強調舊案要檢討,新的案件不能再發生。而豐原區長也建議,應由各區公所視需要成立剪樹與澆水的專責團隊,畢竟在地人通常較具有愛心,對在地的事會比較投入。如果採用發包制度,則多由外地人工人負責,很難期待與在地人一樣的愛心。這項建議也獲得胡志強同意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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