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ECFA第6條 經濟合作空間大

作者: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3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昨(2)日接見博鰲代表團時表示,大陸政府換屆,經濟面臨轉型,此時到博鰲了解最新發展並交流經驗,具有非常重要意義。他強調,兩岸的合作,尤其是ECFA第6條的經濟合作,確實有很大發展空間。

據ECFA第六條經濟合作專章內容,雙方可擴大合作效益項目包括一、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合作;二、金融合作;三、貿易促進及貿易便捷化;四、海關合作;五、電子商務合作;六、研究雙方產業合作布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問題;七、推動雙方中小企業合作,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八、推動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等項目。

2013年第12屆博鰲亞洲論壇,將於6日至8日在海南博鰲舉行,代表團由前副總統蕭萬長擔任團長,馬英九昨天下午接見代表團成員一行人。

馬英九表示,蕭萬長從10年前代表台灣率團與會,對增加海峽兩岸與國際交流具有非常積極而重要意義,這不但成為兩岸經貿重要交流平台,也引發包括有關台灣市場投資討論,促進雙方經濟與貿易活動。

過去4年多來兩岸已簽署18項協議,達成2項共識,其中包括3年前歷史性ECFA協議,目前還在協商服務貿易跟貨品貿易部分,希望今年能夠完成。

馬英九說,兩岸在其他方面交流都不斷成長,尤其金融、貨幣清算等,都是5年前上任前無法想像的發展。

去年因為歐債及經濟趨緩影響,兩岸都受到不少衝擊,馬英九說,兩岸的合作,尤其是在ECFA第6條的經濟合作,確實是有很大發展的空間。

ECFA不但促成兩岸經貿合作,且使台灣在國際間跟新加坡、紐西蘭、日本,甚至其他國家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獲得更佳的戰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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