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再咬黃季敏: 「利潤放我這 退休一次匯給他」

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月2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汙案,他的胞兄黃文宙在「咬」死弟弟涉貪收賄後,昨日開庭表示,黃季敏所有的「利潤」都放在他那,直到退休才一次給弟弟。他更透露,弟弟有一本私帳,不想讓太太知道,常請他處理金錢,或匯款到新加坡。

黃文宙的供述,凸顯黃季敏消防署長任內,有更多外界不曉得的金錢來源。黃季敏另涉逾六億七千多萬元的「防救災衛星通訊系統平台車」建置及後續維護案,北檢將在本月底前偵結,併入本案一起審理。

北院昨再度開庭審理黃季敏案,庭訊中,黃文宙詳述黃季敏署長任內如何和他搭配圍標工程、收受賄賂過程。他說,消防署採購「先期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建置案」時,就已確認利益分配比例,在標金中抓出四十趴的利潤,這是共同討論出來的。他還證稱,建置案的利潤分配確立後,以後的每一個標案,都按照「四二二二」成數分配,即黃季敏拿利益的四成。

黃文宙強調,建置案有留黃季敏的回扣,雖然沒有照會他,但有記錄在他的檔案電腦中,後來消防署採購的遠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建置案,黃季敏指示廠商王經武用「double」價格報價,最後以二千八百萬元決標。

黃文宙指出,檢調搜索查扣他一只USB隨身碟,記載公司十年來的帳目都是正確的,包括日記帳、存簿帳和利潤帳三種帳本。

他說,黃季敏的利潤,「都放在我這裡,直到他退休再一次匯給他。」黃文宙還說,黃季敏有時有錢,不想讓太太知道,所以常抱著兩、三百萬元的現金來,要求他代為處理或匯到新加坡。

同案起訴公務員被告中,前空消隊籌備處技士張瑞源堅不認罪、消防署資訊室科長杜汪濤和技士蔡木火,都說要回去想一想,並和律師討論後再決定認罪與否;已退休的消防署資訊室科員羅財全自始認罪,並交出一百卅萬元賄款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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