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世涉貪/辯「選民服務」 林益世涉貪案30日16:00宣判

TVBS – 2013年4月30日 上午12:47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當時特偵組被依違反職務收賄、索賄、隱匿犯罪所得,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等4項罪名起訴林益世,另外他的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和2名舅舅,也因為幫忙隱匿貪污所得,依洗錢罪提起公訴,不過林益世在開庭時,堅持自己是在作選民服務,否認貪汙,而檢方建請法官求處重刑,台北地方法院將在30日下午4點宣判。

去年6月,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遭控收賄,特偵組經過4個月調查,全案偵結起訴。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2012.10.25):「將被告林益世以及彭女、沈母、沈兄、沈弟等5人提起公訴,今天也會接續再將在押被告林益世移審台北地院。」

強調一罪一罰,特偵組一口氣將被告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沈若蘭兄弟等5個人提起公訴,但監察院糾正,社會矚目案件保障被告權益,起訴階段並沒有具體求刑,其中林益世違反職務收賄、索賄、隱匿犯罪所得,加上財產來源不明,違反貪汙治罪條例4項罪名,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拎行李箱帶錢北上救子,林家大帳房沈若蘭沒有公務員身分,但負責收錢聯絡,被列為共犯,案發至今三度遭傳喚,100萬交保,妻子彭愛佳以及沈若蘭2個兄弟,因為協助搬運、藏匿賄款,依洗錢罪名起訴,最重判刑7年,併科罰金300萬。

而先前副總統吳敦義大樁腳吳門忠和陳啟祥有2000萬資金往來,一度傳出副總統也牽扯其中,當時陳啟祥供稱這是介紹費,不過檢方最後認定只是生意資金往來,同時林益世也通過測謊,並沒有其他人涉案,調查就此打住,因此辦案層級最高只到行政院秘書長。

但可以確定的是,一度申請轉任污點證人的陳啟祥,還屢次對外爆料,被檢方認為干擾辦案,最後還是脫不了身;涉貪案爆發後,特偵組趕在4個月羈押期滿前,以貪污罪名將林益世起訴,移交法院,高官成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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