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3法官 自請送評鑑創首例

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5月7日 下午8:00

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__林益世案件的三名法官、今天再度成為新聞人物。因為他們一審判處林益世七年四個月徒刑、被外界質疑判得太輕,排山倒海的批評造成極大的壓力;為了表態自清,三人分別請求法院、把他們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這個動作也創下了司法首例。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收賄案,一審合議庭認定,貪汙罪不成立,改依公務員恐嚇得利等罪,判刑7年4個月,遭外界質疑是輕判,作家馮光遠等人,還在臉書上發起「台北地院,我呸」活動,超過8萬人按讚,面對強大輿論和批評,合議庭的3名法官,決定自清,今天主動請法院將他們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做評鑑,創下司法首例。

==台北地院庭長 黃俊明==

台北地院尊重三位法官的意願

將儘速依規定 將他們的請求

轉到法官評鑑委員會

進行個案評鑑

率先提出請求書的法官林孟皇,自認身為陪席法官,雖無力主導審判過程,但處理案件後,卻遭外界不實指責,他也澄清,傳聞他參與林益世案審理,就可以派任庭長,都是子虛烏有,他無法接受,外界如獵巫行動一般,近乎歇斯底里羅織罪名,如果繼續容認,以後還有那個法官敢依法律從事審判。

==聲音來源 法官評鑑委員會 召集人 范光群 ==

基本上我們是被動的

等於說是不告不理

所以看他請求評鑑的事項

是哪些事項

會在他請求的範圍裡面來評鑑

審判長吳秋宏和受命法官紀凱峰,也在下午,先後提出評鑑請求書,林益世案判決後,從法律見解疑慮,演變成司法公信力遭質疑,3名法官,選擇表態,接受檢視,希望消除外界誤解,挽回受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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