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 最高院︰目前法律見解 採實質影響說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採「法定職務說」而認定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不涉貪污,外界抨擊合議庭刻意限縮公務員實質影響力,合議庭法官林孟皇昨呼籲最高法院應對公務員的職務行為作出統一見解。最高法院明確表示,以往雖有「法定職權(務)說」和「實質影響力說」兩種法律見解,但該院目前較新見解「都是採取實質影響力說」。

林益世被控貪污、求處無期徒刑,貪污部分卻獲判無罪,而地院判決林貪污無罪的主因是認定,林收錢行為與職務不相關;但法院在審理扁案時,認定扁具「實質影響力」,審理林案時,卻變成「法定職務說」,明顯矛盾,也引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而最高法院指其較新見解是採取「實質影響力說」,其對林案後續判決可能產生的影響「效應」,頗值關注。

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前天請求北院將他們移送法官評鑑,北院整理三人的請求書及答辯書後,今將移送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

林孟皇︰司法改革有兩重點

其中林孟皇身兼司法院人審委員,他昨天在司法院人審會發表卸任感言,表示目前司法有兩個重點改革方向,第一個是司法行政屢見人事任用弊端,第二個是裁判品質不符合人民感情。

他說,人事任用有弊端,才會爆發法官貪污、關說或上網盜拷判決的離譜案件,而裁判品質不佳,有很多原因出在最高法院不作統一見解,判決沒有一致性,因此爆發白玫瑰民怨運動。

林孟皇認為,最高法院應就民代或公務員職務行為,是採「法定職務說」、「職務密接行為說」或「實質影響力說」提出統一見解,如果統一見解後仍有漏洞,主管機關就該思考是否修改貪污治罪條例。另兩名法官吳秋宏、紀凱峰則未受訪。

最高法院對此表示,以往雖有法定職權說和實質影響力說兩種法律見解,但該院目前較新見解都是採取「實質影響力說」。

有法官說,日本在刑法裡規定斡旋受賄罪,另定斡旋獲利處罰法,法律規定明確限制民代或議員行使權力,若斡旋對象包括國家出資額超過一半的民營企業,收錢喬事即觸法。

法官論壇 有人籲林孟皇辭職

此外,林孟皇雖將矛頭導向最高法院對公務員貪污案不統一見解,但有法官在法官論壇留言呼籲林孟皇辭職。結果有五十六位法官對此留言按讚。另有法官在法官論壇留言,影射林案合議庭中,有法官以前批同事,不顧同事名譽,自己遭批就要求評鑑自清。這則留言獲二十六位法官按讚。■ 新聞專輯/林益世一審判7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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