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明年通車?》三方協議 跳票沒罰則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6日 上午8:42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喪權辱市」的三方協議書?民進黨市議員陳淑華、賴佳微、黃國書等人昨天輪番質疑市長胡志強,指台中市政府在二○○九年十月,和交通部、台北市政府訂立台中捷運三方協議書,結果根本沒有任何罰則條款,通車期民國一○四年鐵定跳票,市府如何因應?

對此,市長胡志強一度表示:「應該有罰則」,但得知並沒有後,他表示,對於一○四年通車,他「絕不鬆口」,而捷運工程如造成市府具體損失,「可以告北捷」討回公道!

市府交通局長林良泰仍表示,從北屯機廠到松竹站,預計一○四年試營運,也就是「試車」,至於有無具體要求北捷加快時程的罰則,「會請施工單位盡力」。

而台北捷運局施工單位昨天則私下表示:「一○四年能否一站試車」?答案是「恐怕都有問題」,據施工單位指出,捷運分為土建、機電,到一○四年是否機電能全部完成?更何況,試車需要全線配電,「捷運工程不可能為了不到一公里的試車」,而進行全線配電。

由於胡志強昨天一再表示他不鬆口,黃國書直斥,「這是空嘴哺舌」,他說,市長不鬆口,難道議員明明知道一○四年通車不可能,面對選民詢問,也要跟著市長「不鬆口」?

他並說,尤其是捷運聯合開發,到現在六站七處都沒有進度,只有市府口口聲聲說「一○四年通車」,現在不止是一○六年甚或一○七年才能通車的問題,聯合場站開發沒有處理好,「有捷運也沒有樓梯出站」。

陳淑華則要求,三方協議書證明是「喪權辱市」,一○四年通不了車,有人要負政治責任,未來六站七處的聯合場站開發,要訂自治條例,「不得交給台北捷運局」。

而蔡雅玲則詢問胡志強,一○四年通車到底是一種「堅持」,還是一種確定?胡志強雖然再次強調他堅持一○四年通車,但蔡雅玲則說,市長的「堅持」,馬上就要「破功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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