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貪有撇步 國際學者:讓稅務人員參與偵查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日 上午6:18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近兩年政府高官林益世、黃季敏、李朝卿、民代賴素如,相繼因涉貪被起訴判刑或收押,使台灣廉潔指數去年下滑五名,跌落至全球第三十七名,昨天在一場國際法學研討會中,肅貪有成的德國、瑞典等國學者提出肅貪撇步,建議政府資訊應公開透明供人民檢驗,讓稅務人員加入偵查第一線,使公務員不能貪也不敢貪,同時也能監控集團企業化的黑金洗錢活動。

主講人、歐洲與國際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席恩(Sinn)指出,肅貪的檢察機關專業化,對落實肅貪非常重要,集中資源查貪,並將稅務人員納入反貪偵查團隊,才能長期有效率地掌握官員財務異常情況,稅務稽查人員發現可疑貪腐跡象,立即通報偵辦,專責檢察官也須經稅務訓練。

瑞典廉潔指數全球排名第四,人權發展指數位居第七,首都斯德哥爾摩郡議員赫默柏格(Hommerberg)歸功於行之有年的監護官制度,針對行政部門、議會等機關官員進行財務監控,更重要是政府資訊一律公開,任何公民都可調閱查看,包括手寫和電子公文,加上瑞典媒體強而獨立,官員不敢亂來,人民對國家的信任感全球數一數二。

研討會主持人、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貪腐是有機體,要全面防制才能徹底防貪,但台灣的法律機制是在七十多年前所訂定,法令太過老舊,九十九%的檢察人力耗費在小刑案上,肅貪未能專業化,難以長期對抗集團化的重大經濟犯罪。

調查局副局長吳莉貞說,九十五年至今,調查局辦了五百八十多件重大經濟犯罪,起訴逾兩千五百人,查扣兩千七百三十四億元犯罪所得,嫌犯普遍社經地位高、金融專業知識足,偵查格外棘手。

她說,調查局正在推行財經專業三級制,香港廉政公署二○一一年成立「法政會計組」,成員須具「鑑識會計」證照,也值得我國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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