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包盜賣派出所龍柏 所長判12年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5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林益世涉貪6300萬元判無罪,小警察貪25萬元判12年!

中飽私囊25萬元

台中市警察局新社分駐所前所長劉俊緯,以「狸貓換太子」手法,盜賣公有的百年老龍柏樹,換植小龍柏充數,居間中飽私囊25萬元,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2年徒刑定讞。

劉俊緯貪污25萬元,換來12年苦牢等著他去蹲,諷刺的是,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6300萬元,台北地院卻認定不構成貪污,當時判決一出,有鄉民酸溜溜說:「美金拿來燒拿去沖馬桶都無罪喔~~!」

民國99年,台中縣警察局東勢分局舊宿舍要拆屋還地給縣府,縣府要求騰空,警方因此打算將宿舍門前2株龍柏,包括1棵樹型優美、價值不菲的百年龍柏及1棵小龍柏,就近移植到東勢分局所屬單位維護管理。

當時擔任東勢分局新社分駐所所長的劉俊緯,爭取自籌經費,將龍柏移植到新社分駐所前的花圃獲准,卻私下聯繫園藝業者張進興,以25萬元代價賣出其中樹型優美的百年龍柏,園藝業者另改種一株小龍柏方式替代。

劉俊緯在偵查及審理時,否認竊取公有財物,辯稱他只請業者移植樹木,並未參與換樹、賣樹,且未收取報酬;但張男自白犯罪,事後將百年龍柏樹以35萬賣出,並於99年間交付25萬給劉。

最高法院認為,劉俊緯身為警務人員,又是所長,理應以身作則,卻利用職務機會盜取公有龍柏販賣牟利,惡性重大,昨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劉12年,褫奪公權6年定讞。

涉案園藝商緩刑4年

涉案的園藝業者張進興去年已先被判刑1年10個月,法官考量張已將被偷走的龍柏種回新社分駐所,給予緩刑4年定讞。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