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財產 判決確定後補申報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8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污案,特偵組對一審判決結果認為過輕已提起上訴,林益世則在最新一期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報中,以「卸離職申報」名義申報財產;但林益世在申報中特別註明,「對於本人及配偶財產,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調查及審理中,待法院判決確定,釐清爭議,本人另行補充陳報,以免偏誤」。

監察院昨天出版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刊載部分縣市長及地方政府局處首長財產申報資料,陳冲及林益世等卸任行政院官員也依規定進行卸離職申報。

林益世就任行政院秘書長後,曾在一○一年五月四日進行就(到)職申報,根據當時申報內容顯示,林益世及妻子彭愛佳,名下共有北市三筆土地及一筆建物,存款有四七四二萬○六四八元,事業投資十萬元,並有一七六萬六○○六元的債務;另在信託申報上,兩人則有高雄三筆土地及三筆建物,股票總價額為三十二萬九八九○元。

據最新一期申報內容顯示,林益世是在去年六月三十日提出卸離職申報,在財產申報項目,兩人名下仍列北市三筆土地、一筆建物,存款變動為四五六三萬二二三七元,事業投資十萬元,債務變動為一六九萬五一六五元;另在信託申報上,兩人申報資料與就職申報相同。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