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彈劾林益世 留下貪瀆紀錄

作者: 黃雅娟 | 台灣醒報 – 2013年6月11日 下午7:36

【台灣醒報記者黃雅娟台北報導】林益世輕判七年四個月後,監察院11日召開記者會,對林益世收受賄賂等事,明顯假借權力、圖一己利益,認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以11票對1票通過彈劾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審查會主席高鳳仙指出,無論司法判決結果如何,彈劾將為林益世留下貪瀆紀錄。

林益世收受賄賂一案,因爆料人陳啟祥握有讓林益世「一刀斃命」的關鍵證據,使得林益世前途看好的政治生涯提前中止。經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查後,以收受賄賂、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等罪提起公訴。然而貪污、洗錢等一審均被台北地院宣判無罪,僅以恐嚇所得和財產不明等罪名,宣判七年四個月,引起各界不滿,認為將開政務官貪污無罪的先例。

監察委員周陽山和李復甸,針對林益世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期間,假借權力而圖自身利益,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進行相關調查,最後委員會最後以11票對1票,通過周陽山和李復甸提出的林益世彈劾案,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周陽山指出,雖然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收受賄賂部分無罪,但證人提供之錄音帶中,林益世在言談之間刻意提及「中聯董事長的人事,上上禮拜我剛批出去的…」、「…你看行政院那間這麼大間,有沒有?那一間其實就只有三個人在上班而已,就是院長、副院長跟我三人而已…」等言論,已是假借權力的鐵證。

審查會主席高鳳仙表示,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只有申誡跟撤職兩種處分,申誡太輕,撤職對林益世也無任何意義。而監察院的職司彈劾、指出違法之處,並非處罰,對於林益世而言,只能留下彈劾紀錄,日後如果他再回政壇,希望彈劾紀錄能發揮作用,提醒國家上位者思考。

圖說:監察院11日召開記者會,將對林益世進行彈劾。(Photo by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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