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爭議 馬英九:江宜樺有為有守

NOWnews – 2013年6月11日 上午10:19
記者陳思豪/台北報導

行政院10日召開臨時會,提出會計法覆議案,對此總統馬英九認為,行政院長江宜樺在本次表現「有為有守」,對外界質疑江宜樺被高層耳光,馬英九也做出解釋,強調江宜樺只是就錯字的部分不提覆議,而非其他都不提。

馬英九10日傍晚接受電台專訪,強調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早1年前就已在立法院,但5月31日三讀通過的版本,卻出現兩個問題,首先是漏掉條文中教職員的「教」字,再來是將教職員和民代里長有關公款私用部分有差別規定,違反憲法上的平等原則,未來很可能會引發憲政爭議。

馬英九說,這個問題政府一開始就發現,而且還是江宜樺跟他說的,他隨即召集行政和立法兩院長討論,決定由行政院提覆議案。這些都是依據憲法賦予總統權力,可在院與院發生爭議時出面解決問題,並沒有逾越總統的權限。

他強調,雖然覆議案是行政院提出,但最後是總統核可,這就像內閣閣員一樣,憲法規定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但過程中沒規定哪個人要先表示意見。

對於本次江宜樺的表現,馬英九認為他表示的有為有守,還稱讚他「非常好、很不容易。」

對於外界所批評的打臉說,馬英九也解釋,「(江宜樺)當初是說錯字不提覆議,其他部分會再來評估斟酌,沒有說其他部分就不提」。

馬英九最後坦言,會計法確實引發外界許多批評,但他是為總統,又是執政黨主席,因此當然由他出來承擔。在行政院提出覆議後,也獲得朝野立委的支持,希望這個決定能在立法院順利過關,接下來該思考的,應是立法院如何修法,而不是由行政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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