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非故意? 總統:值得探討

作者: 王韋婷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6月14日 上午11:28

馬英九總統今天(14日)出席警察節慶祝大會,並頒獎給全國模範警察。總統在致詞時表示,酒駕新法上路,全國展開大執法,政府對酒駕的立場是「零容忍」。總統表示,駕駛人在喝酒之後開著殺人機器致人於死,難道完全不是故意?因此他認為酒駕是否為過失致人於死,值得討論。

酒駕新法上路,全台灣14日零時起展開大執法,凡是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0.15毫克即開罰,超過0.25毫克便移送法辦。

馬英九總統14日出席警察節慶祝活動時表示,在台灣,死亡率最高的刑事案件就是酒駕,去年造成376人死亡。總統認為,刑法上關於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很輕,但是酒後駕車,在神智不清的狀況下駕駛殺人機器,難道駕駛人完全沒有故意?馬總統說:『(原音)現在我們看,到底酒駕算不算過失致人於死?你知道喝了酒,神智比較不清,你還去駕駛一個可以成為殺人武器的1,000多公斤的汽車或者幾百公斤的機車,你說你完全沒有故意嗎?這的確是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

馬總統表示,政府對酒駕「零容忍」,他希望執法員警貫徹到底,不怕苦、不怕難,全力取締酒駕。

總統並強調,駕駛人喝酒之後不能為所欲為,開著致人於死的交通工具、用最文明的器材做最野蠻的事情,這樣的行為一定要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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