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洲都計 朱:不可能自辦重劃

作者: 陳志仁 | 臺灣時報 – 2013年6月15日 上午1:01

〔記者陳志仁新北市報導〕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昨天帶領百位板橋區浮洲地區的住戶,前往新北市議會向備詢的新北市長朱立倫陳情,並高喊「阮是出外的艱苦人,懇求市長湊幫忙」的口號;朱立倫強調,辦理板橋浮洲地區的都市計畫,將爭取地主最大權益,但地主要自辦市地重劃,「絕對不可能」。

李婉鈺利用市政總質詢的機會質詢朱立倫說,這些都是南部北上打拚鑽辛苦錢的市井小民,過去由於經濟情況的不佳、購地不易,浮洲湳仔溝周邊的土地又乏人問津,他們就落腳在該處安身立命,當時未持有土地的所有權,然而後來國產局開始釋出土地,他們在經濟稍微的寬裕下,陸續向國產局購得土地的所有權,現在卻被政府以法規不合為由,無法取得房屋的合法證明;未來還將因浮洲都市計畫即將啟動「區段徵收」的程序,他們被迫遠離家園,無法得到相應的補償,希望市長朱立倫給個交代。

朱立倫回應,全台灣的非都市土地開發都依照行政院的規定,必須採取「區段徵收」方式辦理,一切依照法律,誰當行政院長都一樣,要自辦市地重劃「是不可能的事情」,現在不可能,將來也不可能,且都市計畫案是延續性的政策,如果一直拖下去,對地主也相當不利;土地開發一定要讓地主獲益,就是要讓地價漲三、四倍,想辦法擴大容積,至於民眾希望鄰居住在一起,可以採取技術性的集村辦理,至於民眾擔心的合法房屋認定問題,則可採取從寬認定的方式協助。

城鄉局長張璠解釋,浮洲地區大觀路一段二十八巷、二十九巷一帶居民組成「自辦市地重劃更新」自救會,希望非都市土地以「市地重劃」辦理更新,不過全國非都市土地的開發均採「區段徵收」辦理,浮洲地區九十一年發布實施都市計畫,明定採「區段徵收」的整體開發,浮洲地區原是非都市土地;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時,依據行政院規定,新訂都市計畫地區應以「區段徵收」辦理整體開發,對於自救會的訴求,也曾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經討論後維持「區段徵收」的開發,非新北市政府能自行決定。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