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施政浪費公帑 比貪污可怕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7日 上午8:42

記者唐在馨/特稿

市長胡志強最近用第二預備金,付給包商索賠興建新市政大樓不足的經費,一個已經動用超過四十五億元興建的大樓,中間歷經追加預算及工程延宕,卻還出現「打輸官司、默默賠錢」的情況,不禁讓人質疑,沒有上緊發條的施政,難道是比貪污更可怕?

胡志強這次動用的第二預備金,也就是俗稱的「市長私房錢」,是不必編列在一般預算,也不必經過議會同意、審查的。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何文海質疑的很有道理,市府用這種方式去買單,根本就是逃避議會追究責任、人民提出質疑。

但是,市府忘記了,所謂「市長的私房錢」,並不是真正由市長的口袋裡掏出來的,財源,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為什麼?一個大型建設案,可以一再追加預算、延宕工期,甚至在完工後,還常常編預算「改善這個、增設那個」,到最後,還是得付出近八百萬元的賠款?

這就像鄉林會展中心變成如今的秋紅谷一樣,如果主政者一開始,就決定在這裡蓋一個公園,而不是大張旗鼓搞招商,結果土石被挖走了、留下大水池,還得花更多的錢去做綠美化;更嚴重的是,還得花錢打一場目前還未分出勝敗的官司。

有一句名言「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從古根漢、新市政中心再到秋紅谷、大都會歌劇院,不良的施政,已經浪費了太多的公帑,市府自己不追究責任,人民總有一天,會來好好算算這筆帳。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