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被控包庇台電購煤 查無不法

作者: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18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立委林佳龍告發前行政院長陳冲涉貪包庇台電購煤弊案,特偵組經過調查,並未查到台電有何不法異常情事,也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陳冲涉有包庇、違法等犯行,全案簽結。

告發狀指出,台電公司101年的營業總收入較前1年增加新台幣338億元,營業總支出卻增加616億元,其中以火力發電支出從2,756億元暴增至3,347億元最多。

台電火力發電費用暴增、台電97年7月以天價每公噸164美元,購買150萬公噸燃煤並簽訂長約至105年、液化天然氣(LNG)採購成本較日、韓等偏高,疑有失職違法,台電竟以有破產之虞提出電價調整方案,陳冲並為台電背書,疑涉不法。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查無不法的主要理由:1.台電內設置「燃煤採購審議小組」,除8名一級主管擔任委員另外聘3名能源、經濟等業界專家擔任諮詢委員,凡購煤程序依台電燃煤採購處理要點作業,再經董事會通過,交總經理執行。97年燃煤採購契約,經查均未違反台電各項採購要點的規定。

2.97年4、5 月間,澳洲昆士蘭豪雨造成洪水氾濫,台電部分燃煤定期契約供應商所在的礦區,因豪雨致延後供煤,台電為補足燃煤庫存目標,於是執行當年原已規劃燃煤現貨採購,以每公噸164.68美元向印尼採購28萬公噸。

3.每公噸164.68美元,包括合約單價(FOB,即離岸價格)為每公噸121.58美元、海運費為每公噸30.57美元、煤質調整為每公噸12.53 美元等。

其中FOB煤價為每公噸121.58美元,已較97年7月10日當時澳洲現貨市場價格每公噸187.65美元,低66美元;也較97年國際燃煤現貨市場平均價格每公噸128.61美元,便宜約7美元。

98年監察院完成調查,也同意認定此一價格無誤。

至於液化天然氣採購成本較日、韓等偏高,特偵組調查發現,天然氣的採購免定底價,台電購入天然氣是由中油公司獨家供應,未查出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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