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測 胡志強:可移送法辦

中央社 – 2013年6月17日 上午11:12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7日電)酒駕新罰則上路,部分酒駕者以拒測規避,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說,警察可以扣車,甚至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酒駕新罰則上路了,但酒駕肇事悲劇仍然上演,部分酒駕者遇警攔檢,甚至寧可拒測被罰新台幣9萬元、且吊照3年,以規避酒測新罰則。

對於部分酒駕者以拒測來因應,依中央新罰則規定要處以9萬元,胡志強認為,他感覺罰則太輕,但中央已訂了罰則,他感覺無奈,但這不代表就不能作為,警察可以扣車,或是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至於部分市議員批評台中市的酒駕自治條例比中央嚴格,形成一國兩制,胡志強說「嚴,會傷害誰?對誰不公平?」他不會因為有不同意見就不敢作為,遏止酒駕最重要,民眾利益第一,應該敢作敢為。

「酒駕是全民公害!」胡志強表示,這是全民的共識,台中市的酒駕條例走在中央前面,是為了減少傷害,何嚴之有?那些被酒駕撞成傷亡的人沒有人權嗎?誰替他們伸冤?

他說,台中市法制、交通、警察等單位已研擬了酒駕自治條例草案,罰則比中央還重,但這項條例還要送市議會審議,市府會尊重議會的意見。

台中市自治條例草案中也對與酒駕同車者罰1萬元,他強調,酒駕同車者不勸阻而遭罰款,有錯嗎?當然同車者也可以說已經有勸阻,這部分可以在執法上進行認定。1020617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