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呼籲留下新舞臺

作者: 邱文秀、邱祖胤、黃琮淵╱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2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邱文秀、邱祖胤、黃琮淵╱台北報導】

台北市具指標性的表演廳新舞臺是否吹熄燈號,在中信金傳出將出售總部的消息後,引發各界關注。十九日「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開工動土典禮上,馬英九總統表示,希望中央及地方齊努力,讓新舞臺留下。

馬英九主動談及新舞臺存廢。他表示,新舞臺不僅有歷史文化的意義,對民眾的休閒服務也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因此希望台北市政府及中央政府能一起努力,讓新舞臺留下來。

新舞臺成立十六年,是台北市第一座民營的多功能表演藝術廳,因所在的中國信託總部準備遷移至南港,必須出售現址,新舞臺可能熄燈。

文化部長龍應台表示,這事牽涉很多層面,情感上希望能保留新舞臺,但同時「必須尊重個人私有財產,這是最高原則」。

「我們一方面強調新舞臺是文化地標,但它是民間私有財產這點也是必須要尊重的。在尊重個人私有財產,及保存新舞臺之間,我們在持續努力。」

龍應台說,據她了解,中信金希望盡量促成保留新舞臺,中信金也曾表示,若有其他土地出現,願用捐獻或其他方式來建一個「新的新舞臺」。

針對馬總統「留下新舞臺」的呼籲,中信金發出聲明,旗下的中信銀當年獨資興建新舞臺,也持續十六年捐贈約十億給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協助基金會營運新舞臺。

中信金說,總部明年將搬遷,為符合法令與確保股東權益,不得不出售新舞臺所在的信義區現址。中信金向政府喊話,期盼政府對於長期支持藝文活動、回饋社會的民間企業能多所鼓勵,透過公部門力量協助尋覓合適場地。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說,台北市仍維持市長郝龍斌強調的原則,中國信託總部當初因規畫了藝文空間新舞臺,而獲青睞通過都審,不能因持有者改變,而變更設立初衷。未來不管是誰買下大樓,若要將新舞臺做任何改變,都需經過都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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