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施政是不是「蓋的」 待選票究責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2日 上午8:42

記者唐在馨/特稿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在議事堂內說出「要追究『光之塔』是誰決定蓋的責任」,讓人狐疑,這棟絕對是在胡志強任內完成的建物,如果胡志強不能做決策,「過去的台中市長是誰在做?」這恐怕就不是他愛講的「天方夜譚」,而是「七夜怪談」…。

台中市的光之塔,是胡志強在縣市合併前,原中市市長任內蓋的,它不是憑空冒出來的建物,議會做過專案報告,當時的副市長蕭家淇,還以「這棟建物,是要讓外縣市的民眾一進入台中,就看到城市意象,不要以為來到第三世界」。

這些情景,是發生在胡志強執政了十一年半的台中市,胡志強昨天這番言論,是要表達什麼?要表達:「他做台中市長,不論建設款裡有沒有中央補助,他卻不知道台中市為何要花那麼多錢做這個建築?」

這棟建物不是憑空冒出來的,胡志強說「是誰決策要蓋這個建築物?」他要追究誰?要追究曾經為這棟建物說話,現在到中央擔任內政部政次的蕭家淇?還是蕭家淇說的,再往下推到原本的前都發局長黃崇典?

花了一千多萬元在建物上做LED裝置,再花一百萬元做維護,現在卡到一年要花五百萬元維修,整個裝置拆掉,市政的擺盪,一如胡志強目前面臨他政治生命如何延續而出現的矛盾。只不過,市長要不要選?這可以矛盾,但市政要不要再讓他繼續擺盪?市民,恐怕也總有等到以選票來「追究責任」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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