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風勝訴! 《壹週刊》妨礙名譽判賠60萬

NOWnews – 2013年6月27日 上午12:47
記者賴安娣/台北報導

去(2012)年3月21日《壹週刊》報導高凌風控告金友莊通姦,讓兩人離婚事件同時曝光,高繼而在11月提告其妨礙名譽,索賠300萬元。昨(26)日結果出爐,周刊敗訴判賠60萬元,高凌風道:「沒錢苦,生病更苦,被人冤枉,有苦難言,精神更苦!謝謝法官大人,還我尊嚴與清白,名譽是藝人第二生命!」

高凌風2011年8月與金友莊協議離婚,隔年2月正式登記,直到周刊以「高凌風告金友莊通姦」為封面標題報導,雙方本不承認離婚一事,終究紙包不住火,高堅稱從未向金友莊提告,直轟報導子虛烏有,打壞他與前妻關係,憤而在11月底提告,時過七個月,昨判決結果宣告高凌風勝訴。

高凌風強調夫妻相處16年,「我珍惜小金,所以永遠不會告她,這也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則。」自5月神采奕奕頻現身螢幕談論家事後,高目前傾向休養,透露目前身體狀況不佳,「最近運氣不好,舌道、喉嚨被感染三個禮拜,昨天才去掛急診,講話很辛苦,不能吃東西,只能靠流質飲食,吞口水都像有數把刀在鋸那麼痛。」他本預計7月重返幕前,現在確定復出是暫且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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