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繳罰金 胡志強領獎金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4日 上午6:26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張菁雅/台中報導〕民眾繳罰金,市長竟然可以領獎金!

台中市議員昨天質詢指出,台中市環保局的罰鍰收入,依法可編列獎金,但除第一線的環保稽查、基層人員可領取外,竟然連市長、督導業務的副市長、秘書長都有份?甚至與環保無關的主計處、人事處、財政局首長都可分杯羹,讓基層人員很不滿,要求「市府高官」注意社會觀感,不要跟基層分獎金。

胡曾說「一概不領」

市長胡志強表示,一上任時就要求各局處的出席費、罰鍰「一概不領」。但議員卻直接戳破市長的說法,指在縣市合併後,這兩年胡就拿了卅三萬多元。胡志強稍後則再指示各單位,自七月一日起,不要再將任何獎金匯入他的戶頭。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楊秋雲昨天表示,環保局在民國一百年的罰鍰收入共六千六百多萬元,一百零一年增加到八千二百八十一萬元,依法令環保局每年編罰金總額卅%獎金,並規範其中八十%做為直接人員獎金、廿%給間接人員獎金,但她赫然發現,坐在辦公室的高官,比基層人員領的獎金還高!

她統計,除了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可領取外,人事處、主計處及財政局,竟然首長、副首長,甚至科長、科員也都可以領,更不要說環保局由局長到副局長、主秘、專委,再到多個科室都可以「分一杯羹」。

兩年33萬多元入帳

胡志強表示,他一上任時就向各局處單位說明任何的出席費、罰鍰「自己一概不領」,也要求各單位如實執行,但環保罰鍰獎金如有直接入帳之事,他事先不知情;為此他還刻意詢問列席首長:「你們還有誰編獎金給我?」現場沒有主管舉手,胡志強重申「以後別再編」,同時要求重新檢討獎金發放方式,貫徹「從下而上」發放,並仔細研議訂出更公平的發放制度,多關照基層的人員;環保局長劉邦裕也同意重新檢討。

民進黨議員謝志忠、蔡雅玲下午質詢時則戳破市長「自己一概不領」的說法,以一百年度為例,全市相關罰鍰收入十七億元,其中三億元拿來發獎金,市長胡志強在縣市合併兩年間就拿了卅三萬多元,難道是「市民繳罰金,市長領獎金」?

謝志忠、蔡雅玲說,相信胡市長是不知情、也是無辜的,這筆錢對市長也是小錢,雖然編列於法有據,但希望市府能對整個發放制度重新檢討,不要打擊基層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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