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轉彎 匯流法取代電信法

作者: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1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電信法修法大逆轉!行政院昨(16)日審查電信法修正草案,政務委員張善政會中決定,數位匯流發展方案要求在明年6月完成第二階段立法,電信法草案暫時擱置,不再續審,並請通傳會(NCC)研擬更具前瞻性的匯流法。

張善政此舉,等於是退回電信法草案,而以匯流法代替。

通傳會去年第一次送出電信法修正案,因爭議過大,由院長陳冲直接退回。今年4月24日再送出第二次,但因第9條修正條文管制網路,引起軒然大波。加上第25、45條,攸關中華電信必須將線路、管溝全面開放,並以成本價出租,引來重大爭議,交通部即認為缺乏配套,難以接受。

張善政昨天主持審查會議,僅大體討論後就決定不續審。張善政說,電信法修正案,尚有多處需要配套,若要修改,須花費很多時間。但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第二階段的立法必須在明年6月完成,因此思考擱置電信法,由可一勞永逸的匯流大法取而代之。

張善政表示,現在給通傳會兩種選擇,第一是就既有的電信法草案再行修正,審慎研析修法後的衝擊,但這樣做較費時;第二是直接進入第二階段,提出完整且具前瞻性的「匯流大法」。

張善政說,他傾向採第二種方式,如此「長痛不如短痛」,若要走這條路,通傳會必須在明年2、3月提出匯流法草案,屆時廣電三法與電信法內容整合其中,正式被匯流大法取代。

不過,廣電三法已在立法院的修正案,重點包括有線系統業者擴大經營區、鼓勵新業者進入市場、提供電信及加值服務等匯流業務,以及黨政軍退出媒體等,已經委員會初審,朝野黨團在6月26日召開的朝野協商,決定7月底各黨團需提出修正意見供協商。

張善政表示,已在立院的廣電三法修正案,若有機會先通過,例如公平上架等問題,但若到明年還沒過,匯流大法已提出,就可將相關重點吸納進去。

昨天出席審查會的多數代表,也傾向直接研擬新匯流法,張善政說,通傳會主委石世豪也認為「可以接受」,未來研擬匯流大法,也要配套,「但要一次端出來」。

過去有人認為先送立法院的廣電三法管得比較緊,後來電信法相對較鬆,管制強度不一,張善政說,這就是沒有一次推出的缺點,「希望未來在第二階段一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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