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550萬不明來源 疑非法收入

作者: 陳志賢、蕭博文、實習記者劉雅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26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志賢、蕭博文、實習記者劉雅文╱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雙子星案,過濾賴素如的「九品」律師事務所主任彭靖雅的銀行帳戶,查出賴「寄存」五百五十萬四千八百元在內。賴拒絕交代來源,檢方認定她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她是繼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後,第二位被依該罪起訴的政治人物。

諷刺的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是總統馬英九上任後推行的「陽光法案」政策之一。但施行多年來,被依該罪起訴的林益世、賴素如兩人,都是馬的昔日政壇愛將、重要幕僚。

檢察官已凍結賴素如的五百五十萬四千八百元,將依法追繳。加上賴涉嫌收賄一百萬,若全案有罪定讞,賴將被追繳六百五十萬四千八百元的犯罪所得。

檢調查出,賴素如將一百萬賄款交給彭靖雅,存入彭女安泰銀行帳戶,事後再指示彭女提領退還賄款。檢調依據彭的帳戶追查,發現彭女的帳戶,自賴女一百年十一月收賄至今年三月檢調偵查止,有多筆數十萬元現金存入紀錄,總計六百四十三萬四千八百元,由於都是現金存入,形成資金「斷點」,追查不易。

檢調發現,賴素如擔任市議員、律師收入,是存放其他帳戶,認定賴借用彭靖雅帳戶的六百多萬資金,應非合法收入來源。

檢察官四度提訊賴素如,要求她對彭女帳戶的資金提出合理說明。賴素如辯稱是家族所有坐落於台北市北投區立農段的土地,與中虹建設合建「天寬」建案,且因三哥有債務問題,故向兩名友人借名,以便將建設公司支付的土地的補貼款輾轉存入。

不過,檢調發現,賴素如這筆錢是置放在保險箱,而非存入彭女帳戶,不採信賴說法。但檢方調閱賴女兩名友人帳戶,查出兩人各曾轉出四十八萬、四十五萬元,若扣除兩筆共九十三萬款項,賴女仍有五百五十萬四千八百元來源不明的財產,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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