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裁定三千萬元交保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8月13日 下午4:53

台北地院審理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涉及消防採購弊案,下午開庭決定是否讓在押被告黃季敏交保。

  合議庭認為,黃季敏已經沒有串證問題,裁定以台幣三千萬元交保,黃季敏的妻子必須簽下同意書,確保黃季敏按時出庭,還必須定時到警局報到,並限制住居和出境。

  目前黃季敏家屬正在籌措保釋金,如果今晚九點之前付不出保釋金,黃季敏就得回到看守所。(責任主編:董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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