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交保 銀行關門籌不到錢 黃季敏還押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8月13日 下午5:37

台北地院審理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涉及消防採購弊案,台北地院下午裁定,讓黃季敏以新台幣3千萬元交保。

 合議庭認為,黃季敏已經沒有串證問題,裁定以3千萬元交保,黃季敏的妻子必須簽下同意書,確保黃季敏按時出庭,還必須定時到警局報到,並限制住居和出境。

 雖然黃季敏獲得交保裁定,不過家屬領錢時,銀行已經關門,所以黃季敏暫時還押看守所,等家屬明天籌到保釋金後再交保。法院表示,只要辦好交保手續,黃季敏可直接從看守所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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