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防署長黃季敏 3千萬交保

中央社 – 2013年8月13日 下午4:35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3日電)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遭收押禁見,台北地院今天認定已無串證之虞,裁定黃季敏以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黃季敏等人涉嫌辦理消防署民國91到95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案,認定黃季敏收受1924萬元,去年底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黃季敏遭羈押禁見近1年,台北地院下午開庭,認定已進行交互詰問,且也調查完畢,裁定讓黃季敏以500萬元現金交保,但要求黃妻簽下2500萬元同意書,確保黃季敏會按時出庭,否則將追繳2500萬元。

此外,合議庭也要求黃季敏需定時到警局報到,且須限制住居、出境。1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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