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瀆3000萬 黃季敏籌嘸500萬保金還押

東森新聞 – 2013年8月14日 上午9:55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被起訴無期徒刑,而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黃季敏必須備妥500萬現金,還要求妻子簽下2500萬書面保證,還要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固定時間向派出所報到才能交保,而根據昨天晚間最新消息,黃季敏籌不出那麼多現金,暫時還押北所。

穿著襯衫,戴著帽子,銬還刻意用外套遮著,低著頭在法警戒護下,快步走上囚車,他是曾經叱吒風雲的消防署長黃季敏,因為涉貪被起訴無期徒刑,黃季敏卸任三年,檢調查他就查了三年,起因就是88風災時起不了作用的,這種救災通訊車,當時相關標案一共有7項,檢調發現,黃季敏的哥哥黃文宙,組圍標集團成立人頭公司,圍標8900萬的5項標案,還有5億9千萬的2項標案,再行賄黃季敏協助圍標,圖利廠商近億元。

黃季敏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取賄賂,從去年8/30遭羈押,已經將近一年時間,但這次開庭,地院法官裁定黃季敏可以交保,但必須準備具保金500萬元,並要求妻子簽下2500萬的書面保證,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固定時間向派出所報到,但地院裡的白板上卻寫著還押兩個字,根據了解,黃季敏當庭向法官表示,一時間籌不出那麼多錢,所以選擇明天銀行開門後再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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