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瀆千萬3千萬交保 黃季敏獲釋

自立晚報 – 2013年8月14日 下午10:11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遭收押,台北地院13日裁定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但覓保無著而還押,家屬14天交保金,黃季敏獲釋。

台北地檢署偵辦黃季敏等人涉嫌辦理消防署民國91到95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案,認定黃季敏收受新台幣1924萬元,去年底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黃季敏在偵審期間遭羈押禁見近1年,台北地院13日開庭,認定已進行交互詰問,無串證之虞,裁定讓黃季敏以500萬元現金交保,但要求黃妻簽下2500萬元同意書,確保黃季敏會按時出庭,否則將追繳2500萬元;此外合議庭也要求黃季敏需定時到警局報到,且需限制住居、出境。

但由於黃季敏13日覓保無著而還押,黃季敏妻子14日上午到台北地院繳交500萬元,法警會將法官開立的釋票送往台北看守所,屆時黃季敏將獲釋。20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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