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智辦公室:法官禁發表意見

中央社 – 2013年8月16日 下午9:09

(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16日電)針對社交名媛李珍妮的非婚生女是否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有關,宣明智辦公室秘書指出,開庭後,法官轉告律師,要求當事人不能對此事發表意見。

宣明智與李珍妮的婚外情生女風波,去年鬧的沸沸揚揚,去年7月宣明智舉行記者會說,「我的孩子我認了,當我認的時候戶籍資料就有了,我不會去規避這個問題。」

但事隔1年後,宣明智為確認和李珍妮女兒的親子關係不存在,提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15日第一次開庭,宣明智委任律師出庭。

不過,李珍妮這兩天接受媒體採訪後,針對女兒生父一事說詞反覆,昨天才說是開發金控資深副總經理吳春台,今天又表示,「我個人依舊認為孩子是宣明智的。」

宣明智辦公室秘書表示,15日開庭後,法官已轉告律師,要求當事人不能針對這件事發表意見。10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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