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人民陪審制 立委盼促司法改革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7月25日 上午12:08

【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從10多年前的江國慶冤案,到近年發生的林益世貪污、顏清標酒帳遭輕判,令社會大眾訝異離譜的判決一再發生,相關團體不斷呼籲司法院需導入陪審、參審制度,讓人民參與司法審判。為此,立委田秋堇2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司法院應該儘速執行立法院在4月底作成的決議,研究各種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適宜性,並進行模擬。

觀審制無助人民參與

為了宣導人民觀審制,司法院去年花費幾十萬元公帑,在西門紅樓廣場舉辦「您也可以和法官一起審判」活動,邀請盛竹如擔任代言人,此舉卻遭朝野立委抨擊,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更於今年4月29日作成決議,要求司法院進行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實證性研究,而非將公帑浪費在浮誇又無意義的康樂活動。

不過,距離決議至今已2個多月,田秋堇表示,司法院仍執意宣傳對司法改革毫無助益的「人民觀審制」,藐視立法院決議,拒絕讓人民參與文明司法的機會,她質疑,司法院到底怕什麼?

陪審團推動聯盟召集人鄭文龍指出,人民觀審制是台灣司法院獨創的審判制度,觀審團由5人組成,法院可透過投票人民冊隨機抽選,人民只能「參觀」法院,完全無法介入審判;德國現行參審團制度是人民和法官可一同審判,進入參審團的公民可提出建議,不過多半會被法官的想法牽著走;至於多數主流、高達52個國家實施的陪審團制度,參與陪審團的公民握有判決權,法官則負責維持秩序以及量刑。

他強調,在司法審判系統中,台灣的法官是用揣測、有罪推定的方式辦案,呈現「對平民百姓是司法獨裁,對政府官員卻司法怯懦」兩種審判標準,反觀歐美等國的法官將「無罪推定」視為最高原則,台灣亟需導入「陪審團制度」。

將審判權交還公民

「其實台灣法官是懶,不是笨!」3年前遭貪汙罪判刑定讞的前水利署第五河川局局長賴丁甫的夫人陳春葉24日於記者會中指出,賴局長的貪污案在一審地方法院,法官在經過7次言詞辯論後,做出無罪判決;不過,高分院和最高法院進行審判時,卻單憑業者帳簿中的「包禮十萬元」判定賴局長收受賄絡。

她氣憤地說,法官完全沒有審問賴局長,也沒有拿出證據讓其辯駁,根本是懶得辦案!她呼籲,台灣應該審判權還給每一位公民。

與會的法制改造促進會律師張靜表示,檢查總長黃世銘為了賴局長案件還提出非常上訴,監察院也寫了調查報告,司法院仍無動於衷。

他說,台灣的法官在審判庭上非常傲慢,很多時候還會使用污辱言語羞辱嫌疑人,他甚至看過更主觀的法官,對著剛出庭的嫌疑犯辱罵「留鬍子沒有一個好人!」他強調,司法院必須導入陪審團制度,才能挽回人民的信任。

多方檢討盼試行機會

不過,陪審團制度也有缺失。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表示,以近期美國馬丁案為例,該案最為外人質疑的就是陪審團的組成成員,5個白人1個拉丁美洲裔,沒有男性也沒黑人,違背陪審員篩選時必須符合普遍、多樣且公正的原則。

他指出,被告律師可以透過技術性手法篩選對自己立場有益的陪審團成員,而且由於正反律師都有4次剔除機會,像是馬丁案,被告律師就會傾向選擇女性且白人,再透過問問題的方式,試探其對人權的界線。

吳景欽說,近年更發展出「顧問公司」,專門對一地做市場調查,好讓律師進行陪審團成員篩選時,有資料可循。他認為,美國實施陪審團制度至今長達4百年,仍有很多制度需要檢討,台灣連引進都做不到,司法院難道不需要檢討?

田秋堇補充,擔任立法委員卻非法律背景出身的她,每次立法院要研擬或修改法律,都得召開上百場公聽會,邀請學者和專家討論,這些程序都證明台灣人民擁有立法能力,難道不能和法官一同審判?她認為,沒有一項制度是完美的,但司法院應該給予各種制度試行的機會。

針對立委和民間法律團體的訴求,司法院公關室僅表示「尊重立法院的意見」,至於各種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推動程度與時程,公關室緘默,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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