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怒查貪汙案 鴻海供應鏈大洗牌

作者: 文/馬自明 | 財訊雙週刊 – 2014年1月28日 上午1:02

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親上火線,說明近來紛擾的貪汙案,

這件眾所注目的貪汙案,究竟如何?對鴻海又有什麼影響呢?

1月26日,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在年度嘉年華會後,另闢一室,與記者們會談。這次郭台銘顯然有備而來,整場會談兩個多小時,他除了大談鴻海「興利」,如鴻海機器人自動化、雲端網路的轉型布局之外,他另外一個要回答的重要問題,就是「除弊」: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鴻海高層貪汙案。「我昨天晚上來開這個會之前,查過廖萬城這個人,」郭台銘指出,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在鴻海任職十五年,總共在鴻海領的薪資、分紅與股票,假設股票不賣的話,高達新台幣6億元,「為什麼一個人有這麼多錢,還要貪婪?」郭台銘表示,他很疑惑。

郭台銘表示,他有給過廖萬城機會,在前年時就已經警告廖萬城,逼他退休。可見,郭台銘至少在前年就已經獲知此事,但當時僅是逼退,尚無深究責任,但廖萬城可能太過貪心,在退休後依然運用在鴻海樹立的權勢人脈,繼續透過白手套收受廠商回扣,結果傳進郭台銘耳裡,讓他忍無可忍,才祭出重手,在兩岸舉報此案。

對於外傳郭台銘曾讓廖萬城抽中價值三千萬元股票,郭台銘澄清,鴻海尾牙抽獎是根據考績分類,考績特優的員工所抽的股票,是所有抽獎股票的60%,廖萬城考績特優,因此比較容易中獎。他並表示,「公司對他(指廖萬城)……把他每一年都當特優員工獎勵,可是沒想到做這種事情,所以我們很痛心。」

廖萬城除了是鴻海資深副總外,另外還兼任號稱「天下第一會」的SMT(表面組裝技術)委員會副主委,據了解主委是郭台銘倚重的老臣、鴻海集團副總裁戴正吳,該委員會每年經手採購案高達四、五百億元,廖萬城就是以他副主委的身分,上下其手。可是,廖萬城究竟有什麼本領,致使年年考績特優?聽完郭台銘的說法,還是摸不著頭緒。

不過,這件貪汙案案情重大,除了宣示「不管層級多高,不管金額多少,不但要辦到底,而且所有錢都要追回來」,郭台銘還趁此機會,整頓協力廠。「我們會把現在協力廠商再集中權力,」郭台銘指出,他希望在三年內,把現有協力廠,從幾千家,濃縮剩20%,「把更大的(採購)量給更大的廠商,找最好的廠商,共同走自動化。」

2013年營收高達近4兆元的鴻海,一年採購設備、物料的採購金額,據說高達數千億元,郭台銘此聲令下縮編協力廠,恐怕致使眾多靠鴻海吃飯的數百家小廠商都要倒大楣了,而大型的設備或原料業者,也可能營收水漲船高,有競爭力的「鴻海供應鏈」反而因此受惠。

雖然郭台銘說「鴻海員工99.9%都是好人,」但鴻海家大業大,員工百萬,難免藏汙納垢,郭台銘大動作舉報、開記者會,無疑是殺雞儆猴,要鴻海內部潛在的「廖萬城們」繃緊神經;另一方面借題發揮,洗牌協力廠,強化集中管理。一件貪汙案,看得出老江湖的郭台銘,化危機為轉機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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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扣!郭董痛心 祭排佣條款

TVBS – 2014年1月22日 下午12:14

郭台銘強烈風格帶領鴻海集團,對員工自律甚嚴,但隨著事業版圖,移往對岸,過去親信的老臣,卻難抵金錢誘惑,收取回扣,這股歪風,就連手機大廠宏達電,都難以制止,hTC也曾爆發,首席設計師跟處長收回扣還涉嫌竊取機密,現在郭台銘祭出「排佣條款」,禁止供應商搶訂單送回扣,另外,不同部門主管輪調採購,全面防堵,但更希望能重修法做起,希望能比照公務員模式,嚴懲貪汙,防堵弊端。

鴻海富士康廠房,之前員工發生連續墜樓事件,郭台銘帶領一級主管,飛往大陸廣東深圳坐鎮處理,樹立典範,治軍嚴謹,還是爆發員工收回扣案,擔心歷史重演,郭台銘祭出排佣條款,要求供應商搶訂單,禁止送回扣,不同部門主管定期輪調,擔任採購人員,防堵下游給回扣,如同郭台銘往昔的鐵腕作風。鴻海董事長郭台銘(2012.04.28):「只要我們符合法令,我說血汗工廠,有什麼不好。」爆出收回扣的鴻海三位前經理,年薪高達數百萬,涉案的前副總廖萬城,年薪更是上千萬,前年9月,弊案爆發後,中國大陸公安逮人,最後卻不起訴處分,隱約可以嗅出,收回扣似乎變成常態,就連手機大廠宏達電hTC,到了對岸,也似乎難抵金錢誘惑,爆發內鬼案。首席設計師簡志霖及處長吳建宏,兩人涉嫌虛報款項、收受回扣、詐領設計費,總共侵吞了近4千5百萬元,大廠核心人物,年薪千萬起跳,一樣起貪念。儘管案件在台偵辦,檢調大動作,案子進法院,仍無專法可處分,只能依背信罪論處,金額超過1億,才能處7到15年有期徒刑,再加上企業是否遭受損害,根本難以舉證。立法委員謝國樑:「被告上了法院,都是用一般的理由,或是這個沒有造成企業的損害,作為一個主體的辯論策略。」郭董鴻海爆發弊案後,立委加快腳步修法,就像公務員,有貪污治罪條例嚴懲,企業希望能夠有重法,防堵弊端,不然,又得擔心養老鼠咬破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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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為4大不實報導道歉 吳敦義:遲來的正義!

NOWnews – 2014年1月15日 上午10:21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吳敦義副總統冤了!「壹週刊」今(15)日針對4期不實報導,造成吳副總統名譽受損與困擾,鄭重澄清、致歉。吳敦義受訪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希望媒體報導要大公無私,謹慎查證,不要陷害忠良。

吳敦義強調,他從政30年,「不只我一個人,我的團隊相關首長,都沒有一個貪汙,可見我不只要求自己,我也要求下面的人。」

壹週刊澄清,一、該刊582期報導「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經查,吳門忠既非吳敦義大樁腳,蔡令怡也沒有急電吳門忠。

1.101年7月10日周刊致電詢問有關「林益世與陳啟祥(及其岳丈)問題」時,吳副總統答覆並發布新聞稿指出:「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

經林案一年多來的發展,證實吳副總統與該案無關,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101年10月25日起訴林益世貪瀆案同時,已發布新聞稿指出:經該組檢察官調查結果,吳副總統確實未曾涉入任何林益世與陳啟祥間之事務。

2.至於周刊報導內容提及「吳敦義大樁腳吳門忠」,吳門忠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多次強調他在90年、93年立委選舉時支持吳敦義,但「連一角都不曾捐給吳敦義過」,爾後儘管吳副總統在96年選舉順利連任立委、98年出任行政院長、乃至101年當選副總統,吳門忠也久未與吳敦義有過聯繫,僅在民國97年9月吳門忠嫁女兒時,連任立委的吳敦義應洪盛雄議員(吳門忠鄰居)代邀,前往致詞祝賀後,即趕赴其他喜宴。

二、第590期報導「吳敦義急撥公帑補助小姨子郝英蘭屠宰場獲一千五百萬」,經查吳副總統妻妹郝英蘭的夫家並未經營屠宰場,周刊所稱「勝贏屠宰場」是她丈夫之父親的弟弟所生女兒林小姐所嫁丈夫朱家所經營,並無所謂「郝英蘭屠宰場」。

「勝贏屠宰場」既非郝英蘭或其夫家所經營,且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鼓勵設立家禽電宰場時,朱家申請並獲准設立,在劉內閣時期由農委會所補助多家屠宰場之一,其所獲補助並非最高,且與吳副總統完全無關。

復查:在行政院長任內,吳副總統從未會見過該電宰業者陳情代表,亦未曾指示農委會撥款補助。

三、第599期「台北看守所地下所長設宴 吳敦義私會竹聯幫大老」與事實有出入。照片中所謂的竹聯幫大老,既與吳副總統並不相識,亦非當天餐敘廿餘位賓客之一,僅係在餐廳負責人陪同下,與三位香港及日籍客人一起進來房間向姚江臨等友人寒暄,並向出席餐會的吳副總統致意。

四、第572期「吳敦義主導夢想家決策」報導,經查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僅聽取過文建會有關建國百年各項重大活動的方向和概要簡報,未曾聽或見過「夢想家」三個字及其內容,也從未介入該一節目的內容規劃、決策或執行。夢想家(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音樂劇)相關活動內容、形式或發包等等,吳敦義院長從未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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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世涉貪/疑剪接!益世案開庭 勘驗「索賄」錄音檔

TVBS – 2013年1月14日 下午5:46

林益世貪汙案再度開庭,林益世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檢舉人陳啟祥的錄音,經過剪接,不排除遭變造,檢方用此剪接版本進行偵訊,有失公平,因此法官花費11小時,先勘驗錄音檔母帶,再聽剪接版本,也安排證人陳啟祥夫婦,以及受託剪接光碟的業者林萬柱,林萬柱表示,自己的確受託剪掉多餘對話,但並沒有移花接木,特偵組表示,剪接版本不影響語意及脈絡,律師說法是訴訟技巧應用。

記者vs.被告林益世:「小心點。」

難掩疲憊,結束長達11小時的庭訊,林益世和妻子彭愛佳踏出法院,涉嫌貪汙索賄遭起訴,法院再度開庭,傳訊被告林益世及檢舉人陳啟祥,當庭勘驗錄音光碟。記者:「錄音檔是真的有剪嗎。」剪輯錄音檔證人林萬柱:「當然是有剪啊,但是沒有接。」

受託幫陳啟祥剪接光碟,以證人身分出庭,業者林萬柱強調,自己四度接受委託,

把一個多小時的錄音檔母帶,裁剪成9片光碟,剪掉多餘對話,但並沒有移花接木,陳啟祥則說,自己找了林萬柱2次,林益世委任律師指控,檢舉錄音,經過剪接,不排除遭變造,檢方用此剪接版本進行偵訊,有失公平,陳啟祥回應,剪接錄音檔是為了保護其他當事人,把火力集中在林益世身上。

林益世委任律師陳松棟:「經過剪接的言詞,會有語意上的變造。」

證物遭剪接,律師強調,公信力有待商榷,關鍵3323,索賄8千3百萬,究竟是誰說的,對此,林益世沒正面回應,調查局鑑定聲紋,認為部分錄音品質不佳,無法判斷,法院決定密集開庭審理逐句確認錄音母帶和剪接版本用字遣詞,也安排證人隔離訊問,預計3月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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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救災錢!黃季敏起訴無期徒刑

民視 – 2012年12月25日 下午8:06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貪汙案,北檢經過近4個月的偵查,在今天針對黃季敏等12人起訴,檢方認定黃季敏位居高官,卻連防災救災錢都敢A,前後收受多達1924萬,嚴重敗壞官箴,而且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8月29日,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遭到約談,狼狽走進地檢署,這一進去就出不來了,經過近4個月,偵查終結,北檢正式起訴黃季敏,具體求處無期徒刑,黃季敏帶頭貪汙,外傳他的綽號叫黃三成,收受3成回扣,不過檢調發現,黃季敏非常貪心,他在每一標案,收受40%賄賂。

有樣學樣的官員,還有張瑞源、羅財全、杜汪濤、蔡木火、王啟通等5人,也被依收受賄賂、圖利、偽造文書起訴,和黃季敏勾結的廠商,不是別人,正是他的哥哥黃文宙,違法綁標,買來的負壓隔離車,比重有問題,容易翻車,沒上路過幾次,買來形同廢鐵的,還有這一台,笨重又派不上用場的「救災指揮通信平台車」,連救災錢也敢A,黃文宙在內的6名廠商員工,依行賄罪一併被起訴。

另外黃季敏的兒子黃郁昇,也協助洗錢,拒不到案也遭到通緝,不過,黃季敏涉貪1924萬,被具體求處最重的無期徒刑,對比收賄6300萬的林益世,卻沒有被具體求刑,檢調標準在哪裡?

2009年88風災時,黃季敏因為坐鎮防災中心13天累倒了,贏得救災英雄的封號,沒想到,救災英雄卻是連防災的救命錢都敢貪,也讓他付出慘痛代價,淪為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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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逃亡之虞 黃季敏羈押禁見

民視 – 2012年12月28日 上午11:06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在署長任內收取回扣貪汙案,晚間法院召開移審庭,儘管黃季敏否認貪污,也告訴法官他不會逃亡,懇請法官別羈押,但法官認為黃季敏在海外有資產帳戶,加上兒子在美國,仍以有逃亡、串供之虞,羈押黃季敏。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法警帶出法院時,讓外頭等候多時的媒體突然嚇了一大跳,因為黃季敏居然和李宗瑞銬在一起,同時走出法院。不過,看得出來已經借提12個小時的黃季敏,滿臉疲憊,但讓他更不好受的應該是法官的裁定。

在移審庭上,黃季敏向法官求情,除了否認自己貪污,還說如果被羈押,他的人格、名譽都會受損,法官質疑他會逃亡,黃季敏回答,他已經退休3年,每年都出國,要逃早逃了,何況消防員救人救災做功德,不可能逃的。但其實法官已掌握他曾經和屬下的通聯紀錄,再加上他兒子在美國,海外又有資產帳戶,因此判定他羈押禁見。

檢察官27日一早從看守所將黃季敏借提出來進行移審時,身穿白色夾克的黃季敏和過去當署長時沒有什麼差別,臉上也沒有太多的表情,唯一不同,就是腳上的皮鞋換成了藍白拖。

2002年,黃季敏風光從趙綱手中接下消防署長職務,年僅50歲就當上消防署長職務,主要是因為行政資歷豐富、做事靈活。2009年88風災時,黃季敏因為連續坐鎮防災中心13天累倒,贏得救災英雄的封號,只是萬萬沒想到,救災英雄竟是個連防災的救命錢都敢A的官員,貪了1924萬,因此被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也創下公務員貪污罪最重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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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3月首露面 前消防署長藍白拖移審

TVBS – 2012年12月27日 上午10:19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污一案,25日檢方偵結起訴,求處無期徒刑,上午案件移審法院,檢方認為黃季敏在擔任消防署長期間,涉嫌在9項標案中,透過下屬和親友跟得標廠商收取40%回扣,不法所得將近2000萬,黃季敏都沒辦法清楚交代流向,也懷疑可能還有其他弊案,因此向法院提出延押。

記者vs.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署長今天會認罪嗎?」

身穿白色外套、銬著手銬,在法警陪同下走下囚車,踏進地檢署,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態度從容、低調沒發言,涉貪遭起訴案件移審,檢方提訊黃季敏,向法院聲請延押。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101.12.25):「國家公帑之編列,為人民救災救難所用、為人民救命所需,竟然為了一己之私,利用年度結餘款採購之機會中飽私囊。」

調查3個多月,檢方起訴黃季敏,求處無期徒刑,話說得重,黃季敏在擔任消防署長任內,涉嫌在9項標案中,透過下屬和親友跟得標廠商收取40%回扣,不法所得將近2000萬。

受國家栽培卻挪用人民救命財,收賄洗錢買黃金、住豪宅,落網後全盤否認,毫無悔意。記者vs.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署長那些都是人民的救命錢耶。」

第一波起訴,檢方認定不只黃季敏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兒子黃郁升涉嫌投資4000萬經營補習班,坐領百萬紅利,疑似幫助父親洗錢,案發後屢傳不到,也遭通緝;曾經因為指導救災,黃季敏累到昏倒送醫,被外界視為消防英雄,如今成為階下囚,是否涉及其他採購弊案,也是下波偵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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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萬不算貪汙所得 彭愛佳婆媳無罪

民視 – 2013年4月30日 下午8:14

林益世貪瀆案同案被起訴的還有他的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以及兩個舅舅沈煥璋和沈煥瑤,他們分別涉犯洗錢罪嫌,沈若蘭則被檢方認為,和林益世共同收賄,不過一審判決出爐,林益世不構成公務員職務上行賄收賄罪,也因此,其他四人的洗錢罪和沈若蘭共同收賄部分,都被宣判無罪。

林益世被判7年4個月刑期,而同案被告的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還有林益世兩名舅舅沈煥章、沈煥瑤被起訴洗錢罪部分,全部獲判無罪。

林益世的妻子彭愛佳,當初被特偵組依洗錢罪起訴。林益世的母親沈若蘭,被特偵組一併列為收賄共犯起訴,沈若蘭弟弟,也就是林益世舅舅沈煥瑤以及沈煥璋,都因為提供保險箱藏錢,被檢方依洗錢罪起訴。

除了林益世之外,母舅妻子,通通無罪宣判,這項結果,也同樣讓外界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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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 貪污起訴 罪及母妻舅

自立晚報 – 2012年10月25日 下午11:09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昨〈25〉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林益世起訴。這波被起訴的被告除林益世外,還包括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等人。

壹週刊6月27日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取價值新台幣6300萬元的美元現鈔;今年約滿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啟祥未付款,公司遭到斷料。

林益世6月28日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我絕對沒有跟他們收取任何款項,我沒有收賄」;但林益世隨後在7月1日遭特偵組傳喚到案,經漏夜訊問後,7月2日遭聲押禁見獲准。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8月23日向法院聲請延押兩個月,法院裁定將林益世從9月1日起延押到10月31日。2012/10/25

林益世依貪汙罪起訴 無具體求刑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案,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在昨(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林益世、林母、二名舅舅等五人提起公訴,林益世這次遭起訴罪名長達四個罪名,將採一罪一罰同步起訴。

羈押四個月之久的林益世,昨日上午遭特偵組起訴,而林母以藏匿賄款,以及林益世兩名舅舅也因收受賄款而同遭起訴。至於林益世遭起訴,係因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利益,陳宏達強調,被告林益世收受賄賂行為,違背職務需求。

不過,林益世等五人在這次的起訴上並未被具體求刑,陳宏達強調,係因遵守監察院相關要求。陳宏達表示,林益世此次遭四個罪名起訴,將採取一罪一罰的方式,同步起訴。2012/10/25

林益世涉貪案 偵查大事記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25日依貪污等罪嫌,將林益世等人起訴。

以下為全案偵查大事記:

–民國101年6月27日,壹週刊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收取價值新台幣6300萬元的美元現鈔;今年約滿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啟祥未付款,公司遭到斷料。特偵組立即剪報分案,發出簡式傳票給陳啟祥。

–101年6月28日,林益世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我絕對沒有跟他們收取任何款項,我沒有收賄」並前往士林地檢署控告陳啟祥及壹週刊加重誹謗。特偵組發出正式傳票給陳啟祥,要求他到庭作證。

–101年6月29日,林益世請辭行政院秘書長。特偵組深夜拘提陳啟祥,陳啟祥拒絕夜間偵訊。

–101年6月30日,陳啟祥接受偵訊並轉列污點證人,同時提交通聯及2片錄音光碟給特偵組。

–101年7月1日,特偵組搜索林益世高雄、台北住居地及服務處等地並傳喚林益世及林妻彭愛佳。

–101年7月2日,清晨4時特偵組聲押禁見林益世。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將林益世羈押禁見。

–101年7月3日,特偵組在台北查獲林母沈若蘭的保管箱。

–101年7月4日,沈若蘭主動到案,交付特偵組濕鈔新台幣1800萬元。檢方諭令沈若蘭200萬元交保。

–101年7月5日,彭愛佳帶檢察官到銀行查扣另一保管箱。檢方諭令彭愛佳100萬元交保。高雄地檢署再搜林益世高雄住處查扣金爐及美鈔灰燼送刑事局化驗。

–101年7月6日,特偵組首度提訊林益世。林益世律師向士檢撤告加重誹謗。

–101年7月26日,特偵組兵分10路搜索中鋼等處。

–101年8月7日,特偵組提訊林益世並傳喚陳啟祥,兩人當庭對質。

–101年8月23日,特偵組向法院聲請延押林益世2個月。

–101年8月28日,台北地院裁准林益世從9月1日起延押到10月31日。

–101年10月24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等罪嫌,將林益世、彭愛佳、沈若蘭等人起訴。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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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律師團︰ 撤銷王黨籍 符比例原則

作者: 王己由、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2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林偉信╱台北報導】

王金平假處分抗告案,高院昨日開庭審理,國民黨3人律師團,力抗王金平的8人龐大律師團。國民黨除先前五份抗告補充理由狀,又當庭提出新事由,表示18年來,國民黨共19人被開除或撤銷黨籍,撤銷王金平的黨籍符合比例原則。

王金平不服被國民黨撤銷黨籍,一審提出確認國民黨黨員資格存在民事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以期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獲裁勝訴後,國民黨提出抗告,先後遞出多份補充理由狀。

政黨自治 非法院審究

高院昨日開庭審理抗告案,國民黨除重申先前的補充理由,主張本案屬政黨自治事項,民事私法不該介入。強調依北院裁准假處分的見解,變成政黨無法更換任何一位不分區立委,等同廢了不分區立委制度。

同時,律師團還引用朝野政黨相關案例,強調黨內應以民主自治為原則,黨職人員的選任、解任,都應依黨章;政黨自治權限事項,不是普通法院能夠審究。

這些案例包括為新黨候選人站台助選,遭撤銷黨籍的前司法院長林洋港、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以及民進黨舉行第11屆黨主席選舉,黨員黃文發告民進黨,主張選舉無效等。

國民黨律師團,還當庭提出新事由,作為駁斥王金平認為被撤銷黨籍處分過重,不符比例原則的補充資料。律師團指出,18年來,包含最近的王金平,共有12人遭國民黨開除黨籍、7人撤銷黨籍。

被開除黨籍的12人,包括88年推動國大延任案的前國民大會議長蘇南成、99年台南市議會第一屆議長選舉,未依黨意票投自己的張世賢、李文俊等10名台南市議員,及涉貪汙案的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

賴素如案 司法未確定

至於7名撤銷黨籍者,除最近的王金平外,還包括民國84年違紀站台助選的林洋港、郝柏村;89年擔任第10任總統選舉,宋楚瑜競選團隊總團長的前立法院長劉松藩、98年涉及雙重國籍的高雄市議員黃紹庭、99年涉及職棒簽賭案的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北市議員選舉假借黨主席名義發出配票令的台北市議員葉林傳。

至於王金平律師團抨擊的北市議員賴素如,國民黨律師團則是強調,賴因司法案件未確定,目前已先停止黨權。王金平被撤銷黨籍,從前述相關案例,並不會輕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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