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想見吳憶樺 林益世不回應

中央社 – 2014年1月8日 下午4:5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因涉貪今天赴高院開庭後,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有與吳憶樺聯絡?林益世緊牽妻子手並坐車離去,不發一語。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林益世案,法官要求兩造對律師聲請閱卷及調查證據表示意見,律師說,欲調閱案件告發人陳啟祥、程彩梅通聯紀錄、林益世與他人對話遭扣押的錄音譯文、陳啟祥的測謊資料以及拷貝林益世、陳啟祥等人的偵訊光碟。

檢方當庭表示,陳啟祥測謊當天因身心狀況,並無測謊,因此沒有鑑定報告,律師調閱通聯及錄音譯文並未說明這些資訊能證明什麼具體事實;且這些檢方並未做為起訴證據,也沒有不利被告,而依法庭錄音辦法,應不能拷貝偵訊光碟,恐有違反個資法疑慮。

法官諭知,律師對偵訊光碟具體指出疑有不實部分並遞交書狀聲請,經合議庭評議後,再決定是否當庭勘驗,否則全案偵訊光碟龐大,恐影響訟訴進行;下次開庭,進行爭點整理。

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離開法院前,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有與吳憶樺聯絡?是否想見吳憶樺?以及壹週刊日前報導,林益世喬事獲座車卻拒還,車子是否已還?林益世緊牽妻子的手並坐上友人的車子離去,不發一語。

林益世被控收受陳啟祥賄賂,遭最高檢特偵組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去年4月底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公務員利用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林益世7年4月徒刑;同案被告沈若蘭、彭愛佳、沈煥章、沈煥瑤等人無罪。檢方認為原審判決有誤,去年5月21日對林益世等5人提起上訴。1030108

新聞相關影音

……..文章來源:按這裡


吳敦義:遲來的正義

作者: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16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壹週刊過去曾刊出副總統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等報導,昨天一口氣刊登四則啟事向吳敦義鄭重澄清並致歉。吳敦義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自己是個愛惜名譽的人,過去一年半烏雲罩頂,今天總算撥雲見日」。

壹周刊過去四期報導影射副總統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吳敦義急撥公帑補助小姨子屠宰場」、「吳敦義私會竹聯幫大老」,以及「吳敦義主導夢想家決策」等,因與事實不符,遭吳敦義提告,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壹週刊昨天刊出大篇幅道歉啟事,強調「以上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造成吳敦義副總統名譽受損與困擾,謹此鄭重澄清並致歉」。

吳敦義表示,他感到如釋重負,大家知道他愛惜名譽,這一年半來好像烏雲遮著太陽、月光、星星,「烏雲罩在我的頭上,現在終於撥雲見日」,他真的很高興,但這是遲來的正義,他已受委屈一年半。

吳敦義也透過募僚發表聲明強調,他擔任公職30餘年,一向秉持廉能勤政,「我不是只有自己乾淨,我要我的首長、重要的主管都一定要乾淨」。

他以歷任台北市議員、南投縣長、高雄市長、立法委員、行政院長及副總統為證,「我帶領的政府團隊無論是他個人或行政院部、會首長,市縣政府局、處首長,從來沒有一個人涉嫌貪瀆不法」。

不料當選副總統後,壹週刊連續多期不實報導,捕風捉影、虛構故事,嚴重傷害他的名譽,他對此相當感慨,「幾經函請該刊更正無效,不得已尋求法律途徑捍衛清白」。

吳敦義表示,他根本不認識陳啟祥,也從來沒有人來託他,壹周刊第一天來求證,他就告訴對方「完全沒有這事」,不只是他,他的內人也從來沒有受理過這樣的案子,「沒想到媒體居然寫了好幾期,我內人的妹妹家裡根本也沒開屠宰場,夢想家跟我無關,卻都栽給我」。

吳敦義強調,新聞自由應當獲各界尊重,但也「深盼少數媒體報導能更加公正無私、審慎查證,恪守新聞自律與道德,才不會混淆視聽,顛倒黑白!」

……..文章來源:按這裡


周刊道歉澄清 吳敦義:如釋重負

台灣醒報 – 2014年1月15日 下午6:15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吳敦義負面新聞風波事隔1年半,《壹週刊》以全版分4點致歉。第660期《壹週刊》針對副總統吳敦義從101年起的多篇報導刊登道歉啟事,經證實後確認為報導上的疏漏。針對「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等多篇報導,吳敦義曾在101年一併提告,最近判決《壹週刊》敗訴,必須公開澄清。吳敦義15日也說,如今周刊登報道歉,真相大白,他如釋重負。

《壹週刊》582期的報導指出,101年7月10日《壹週刊》詢問吳敦義有關「林益世與陳啟祥(及其岳丈)問題」時,吳敦義表示不知道陳起翔的岳父是誰,也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事後最高法院檢察署也證實,經過檢察官調查後,確定吳敦義並未涉入林益世與陳啟祥之間的事務。

另外,針對報導內容提及「吳敦義大樁腳吳門忠」,吳門忠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多次強調他在90年、93年立委選舉時支持吳敦義,但「連一角都不曾捐給吳敦義過」。之後儘管吳敦義在96年選舉順利連任立委、98年出任行政院長、到101年當選副總統,吳門忠也久未與吳敦義有過聯繫。

在第 590期的「吳敦義急撥公帑補助小姨子 郝英蘭屠宰場獲一千五百萬」報導中,經查吳副總統妻妹郝英蘭的夫家並未經營屠宰場,該刊所稱「勝贏屠宰場」是郝英蘭丈夫之親戚的夫家所經營,並非郝英蘭的屠宰場。且經複查後發現,吳敦義在行政院長任內從未會見過該電宰業者陳情代表,亦未指示農委會撥款補助。

至於第 599期「台北看守所地下所長設宴 吳敦義私會竹聯幫大老」一報導與事實亦有出入。照片中所謂的竹聯幫大老,與吳敦義並不相識,也非當天餐敘20位賓客之一,僅是在餐廳負責人陪同下,與3位香港及日籍客人一起進房間向姚江臨等友人寒暄,並向出席餐會的吳敦義致意。

另外 第572期的「吳敦義主《夢想家》決策」報導,經查證後發現,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僅聽取過文建會有關建國百年各項重大活動的方向和概要簡報,未曾聽或見過「夢想家」(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音樂劇)及其內容,也從未介入該節目的內容規劃、決策或執行。夢想家相關活動內容、形式或發包等事宜。

針對《壹週刊》多篇報導對吳敦義的指控,吳敦義已於101年一併提告,其中572期周刊報導的「夢想家」一案,在一審更判決時已確定《壹週刊》敗訴,必須賠償並登報道歉,所以這次壹週刊才會一併登報和解。

此次《壹週刊》登報道歉,吳敦義表示,「一年半來烏雲罩頂,今日總算撥雲見日。」他強調,自己當選副總統後,《壹週刊》連續多期不實報導,捕風捉影,幾經函請更正無效才訴諸法律途徑,如今終於「真相大白,如釋重負。」

……..文章來源:按這裡


壹週刊為4大不實報導道歉 吳敦義:遲來的正義!

NOWnews – 2014年1月15日 上午10:21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吳敦義副總統冤了!「壹週刊」今(15)日針對4期不實報導,造成吳副總統名譽受損與困擾,鄭重澄清、致歉。吳敦義受訪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希望媒體報導要大公無私,謹慎查證,不要陷害忠良。

吳敦義強調,他從政30年,「不只我一個人,我的團隊相關首長,都沒有一個貪汙,可見我不只要求自己,我也要求下面的人。」

壹週刊澄清,一、該刊582期報導「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經查,吳門忠既非吳敦義大樁腳,蔡令怡也沒有急電吳門忠。

1.101年7月10日周刊致電詢問有關「林益世與陳啟祥(及其岳丈)問題」時,吳副總統答覆並發布新聞稿指出:「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

經林案一年多來的發展,證實吳副總統與該案無關,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101年10月25日起訴林益世貪瀆案同時,已發布新聞稿指出:經該組檢察官調查結果,吳副總統確實未曾涉入任何林益世與陳啟祥間之事務。

2.至於周刊報導內容提及「吳敦義大樁腳吳門忠」,吳門忠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多次強調他在90年、93年立委選舉時支持吳敦義,但「連一角都不曾捐給吳敦義過」,爾後儘管吳副總統在96年選舉順利連任立委、98年出任行政院長、乃至101年當選副總統,吳門忠也久未與吳敦義有過聯繫,僅在民國97年9月吳門忠嫁女兒時,連任立委的吳敦義應洪盛雄議員(吳門忠鄰居)代邀,前往致詞祝賀後,即趕赴其他喜宴。

二、第590期報導「吳敦義急撥公帑補助小姨子郝英蘭屠宰場獲一千五百萬」,經查吳副總統妻妹郝英蘭的夫家並未經營屠宰場,周刊所稱「勝贏屠宰場」是她丈夫之父親的弟弟所生女兒林小姐所嫁丈夫朱家所經營,並無所謂「郝英蘭屠宰場」。

「勝贏屠宰場」既非郝英蘭或其夫家所經營,且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鼓勵設立家禽電宰場時,朱家申請並獲准設立,在劉內閣時期由農委會所補助多家屠宰場之一,其所獲補助並非最高,且與吳副總統完全無關。

復查:在行政院長任內,吳副總統從未會見過該電宰業者陳情代表,亦未曾指示農委會撥款補助。

三、第599期「台北看守所地下所長設宴 吳敦義私會竹聯幫大老」與事實有出入。照片中所謂的竹聯幫大老,既與吳副總統並不相識,亦非當天餐敘廿餘位賓客之一,僅係在餐廳負責人陪同下,與三位香港及日籍客人一起進來房間向姚江臨等友人寒暄,並向出席餐會的吳副總統致意。

四、第572期「吳敦義主導夢想家決策」報導,經查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僅聽取過文建會有關建國百年各項重大活動的方向和概要簡報,未曾聽或見過「夢想家」三個字及其內容,也從未介入該一節目的內容規劃、決策或執行。夢想家(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音樂劇)相關活動內容、形式或發包等等,吳敦義院長從未干預。

……..文章來源:按這裡


吳敦義冤了! 「壹週刊」針對4不實報導澄清道歉

NOWnews – 2014年1月15日 上午8:54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吳敦義副總統冤了!「壹周刊」今(15)日針對4期不實報導,造成吳副總統名譽受損與困擾,鄭重澄清、致歉。

一、該刊582期報導「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經查,吳門忠既非吳敦義大樁腳,蔡令怡也沒有急電吳門忠。

澄清疑點:

1.101年7月10日週刊致電詢問有關「林益世與陳啟祥(及其岳丈)問題」時,吳副總統答覆並發布新聞稿指出:「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

經林案一年多來的發展,證實吳副總統與該案無關,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101年10月25日起訴林益世貪瀆案同時,已發布新聞稿指出:經該組檢察官調查結果,吳副總統確實未曾涉入任何林益世與陳啟祥間之事務。

2.至於周刊報導內容提及「吳敦義大樁腳吳門忠」,吳門忠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多次強調他在90年、93年立委選舉時支持吳敦義,但「連一角都不曾捐給吳敦義過」,爾後儘管吳副總統在96年選舉順利連任立委、98年出任行政院長、乃至101年當選副總統,吳門忠也久未與吳敦義有過聯繫,僅在民國97年9月吳門忠嫁女兒時,連任立委的吳敦義應洪盛雄議員(吳門忠鄰居)代邀,前往致詞祝賀後,即趕赴其他喜宴。

二、第590期報導「吳敦義急撥公帑補助小姨子郝英蘭屠宰場獲一千五百萬」,經查吳副總統妻妹郝英蘭的夫家並未經營屠宰場,週刊所稱「勝贏屠宰場」是她丈夫之父親的弟弟所生女兒林小姐所嫁丈夫朱家所經營,並無所謂「郝英蘭屠宰場」。

「勝贏屠宰場」既非郝英蘭或其夫家所經營,且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鼓勵設立家禽電宰場時,朱家申請並獲准設立,在劉內閣時期由農委會所補助多家屠宰場之一,其所獲補助並非最高,且與吳副總統完全無關。

復查:在行政院長任內,吳副總統從未會見過該電宰業者陳情代表,亦未曾指示農委會撥款補助。

三、第599期「台北看守所地下所長設宴 吳敦義私會竹聯幫大老」與事實有出入。照片中所謂的竹聯幫大老,既與吳副總統並不相識,亦非當天餐敘廿餘位賓客之一,僅係在餐廳負責人陪同下,與三位香港及日籍客人一起進來房間向姚江臨等友人寒暄,並向出席餐會的吳副總統致意。

四、第572期「吳敦義主導夢想家決策」報導,經查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僅聽取過文建會有關建國百年各項重大活動的方向和概要簡報,未曾聽或見過「夢想家」三個字及其內容,也從未介入該一節目的內容規劃、決策或執行。夢想家(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音樂劇)相關活動內容、形式或發包等等,吳敦義院長從未干預。

……..文章來源:按這裡


益世涉貪/貪污變恐嚇 26頁判決書為林「去污」

TVBS – 2013年5月1日 下午1:01

林益世案一審宣判,162頁的判決書,其中有26頁,超過1/10的篇幅,交代林益世收賄行為,和職務無關的見解,當時特偵組利用「實質影響力說」,林益世違背職務,且利用職務收賄,將他依貪污重罪起訴,但合議庭卻認定和職務沒有關係,而當初站出來爆料的陳啟祥,不但讓林益世沒有被一刀斃命,未來恐怕也會面臨誣告的指控。

林益世案一審宣判,結果令外界訝異,法官最終以恐嚇和財產不明罪,判決林益世7年4個月,看看特偵組原本起訴內容,認為林益世擔任立委和祕書長期間,收了6300萬賄款,又索賄8300萬未遂,特偵組依照職務「實質影響力」,用違背職務和職務上要求賄賂貪污,兩條貪污重罪,將他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2012.10.25):「將被告林益世以及彭女、沈母、沈兄、沈弟等5人提起公訴,今天也會接續再將在押被告林益世移審台北地院。」

但合議庭見解卻大不相同,判決書中整整使用26頁,超過1/10的篇幅,解釋林益世收賄行為和職務無關,認為他介入民間公司喬合約,行為跟職務沒關係,結果從貪污重罪變成恐嚇罪,無期徒刑變成7年4個月,法條一變更,結果卻天差地遠,就連林益世的母親和妻子彭愛佳,也通通都逃過一劫,宣判無罪。

這次受命的法官紀凱峰,曾經承審過雨衣大盜等重大劫案,陪審法官林孟皇,則承審過趙建銘的台開案,都是經驗豐富的法官,這次判決結果,不但沒讓林益世一刀斃命,卻可能讓出面指控他的陳啟祥,自己涉及誣告。

……..文章來源:按這裡


法官認定「益」非收賄 母.妻.舅也無罪

民視 – 2013年5月1日 下午1:14

林益世收賄弊案,不但當事人貪污罪不成立,只被輕判,其他被特偵組認定,協助林益世洗錢的4人,包括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以及兩名舅舅沈煥璋與沈煥瑤,通通獲判無罪,法官的理由是, 既然林益世的行為不構成收賄罪,其他四個人,當然也就無罪。

林益世高雄鳳山老家大門深鎖,無法得知林家人對林益世案宣判的反應,不過,林仙保過世一個多月後,才換上的新門聯,倒是透著幾分玄機,門聯橫批寫著「國若祚益世愛蘭芷佳昇平」,字句中有「益世」,也有「愛佳」,昇平兩字似乎真的帶來了好兆頭,因為林益世只被輕判7年4個月,一併被起訴的包括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還有兩名舅舅沈煥璋和沈煥瑤,所涉犯的洗錢罪,全都獲判無罪。

去年6月底,林益世貪瀆案爆發,7月1日,彭愛佳以證人身分首度到特真組說明,當時她力挺丈夫,但7月5日彭愛佳3度應訊,卻改列洗錢被告,100萬元交保,起訴書內容指出,彭愛佳租用保險箱,幫丈夫藏贓款,檢方依照洗錢罪嫌起訴,不過,法官卻以林益世不構成貪污為由,認為彭愛佳沒有洗錢問題,判她無罪,至於林益世的母親沈若蘭,雖然將裝滿自家後院水塘撈出來的紙鈔,交付檢方,之後還被查到家中金爐有鈔票燒過灰燼,檢察官清點查扣,還發現金額超過陳啟祥行賄的6300萬尷尬情況,沈若蘭也被特偵組認為是收賄共犯,協助藏錢、滅證以及衍伸的案外案,為了躲避債權,她甚至把退休金藏在親人名下,檢方最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藏匿貪污所得罪、和損害債權罪,將她起訴,不過,法官同樣以林益世不構貪污,加上銀行撤告,罪名都不成立。

案發後,林益世舅舅沈煥瑤也被爆料,擔任兩個協會理事長,以「委辦費」名義收錢,疑似是林益世白手套,當時他出面喊冤,但他因為被查到租用保險箱,幫林益世藏贓款,遭到洗錢罪起訴,一審判決無罪理由,和彭愛佳,沈若蘭一樣,也是林益世沒有貪污,無洗錢問題。

林益世另一個舅舅沈煥璋,法官也用相同理由,沒有洗錢,判他無罪,厚厚的起訴書對照法官判決結果,益家四個親人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文章來源:按這裡


益世涉貪/疑剪接!益世案開庭 勘驗「索賄」錄音檔

TVBS – 2013年1月14日 下午5:46

林益世貪汙案再度開庭,林益世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檢舉人陳啟祥的錄音,經過剪接,不排除遭變造,檢方用此剪接版本進行偵訊,有失公平,因此法官花費11小時,先勘驗錄音檔母帶,再聽剪接版本,也安排證人陳啟祥夫婦,以及受託剪接光碟的業者林萬柱,林萬柱表示,自己的確受託剪掉多餘對話,但並沒有移花接木,特偵組表示,剪接版本不影響語意及脈絡,律師說法是訴訟技巧應用。

記者vs.被告林益世:「小心點。」

難掩疲憊,結束長達11小時的庭訊,林益世和妻子彭愛佳踏出法院,涉嫌貪汙索賄遭起訴,法院再度開庭,傳訊被告林益世及檢舉人陳啟祥,當庭勘驗錄音光碟。記者:「錄音檔是真的有剪嗎。」剪輯錄音檔證人林萬柱:「當然是有剪啊,但是沒有接。」

受託幫陳啟祥剪接光碟,以證人身分出庭,業者林萬柱強調,自己四度接受委託,

把一個多小時的錄音檔母帶,裁剪成9片光碟,剪掉多餘對話,但並沒有移花接木,陳啟祥則說,自己找了林萬柱2次,林益世委任律師指控,檢舉錄音,經過剪接,不排除遭變造,檢方用此剪接版本進行偵訊,有失公平,陳啟祥回應,剪接錄音檔是為了保護其他當事人,把火力集中在林益世身上。

林益世委任律師陳松棟:「經過剪接的言詞,會有語意上的變造。」

證物遭剪接,律師強調,公信力有待商榷,關鍵3323,索賄8千3百萬,究竟是誰說的,對此,林益世沒正面回應,調查局鑑定聲紋,認為部分錄音品質不佳,無法判斷,法院決定密集開庭審理逐句確認錄音母帶和剪接版本用字遣詞,也安排證人隔離訊問,預計3月底宣判。

……..文章來源:按這裡


「報酬」沒沒收 網友諷倒賺3000萬

民視 – 2013年5月1日 下午1:14

林益世一審宣判7年4個月,消息一出,網友紛紛痛批,司法已死,尤其林益世收陳啟祥6300萬元,法官認定其中3000萬元是「喬事情」的報酬,沒有沒收,也因此外界諷刺,林益世還倒賺3000萬,不過他本人接受報紙專訪,強調真理是越辯越明。

港星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電影片段,被網友拿來諷刺,林益世一審輕判,陳啟祥反而涉及誣告罪的結果,簡直是一刀沒讓林益世斃命,自己反而被補一刀,不過,網友的批評還不只這些,林益世一審被判7年4個月,台大批踢踢網站不少留言,痛批司法已死,還KUSO說,只要加入國民黨就是無敵,甚至嘲諷國民黨「返」貪腐成功。

其中爭議之一,就是林益世收陳啟祥6300萬元,法官只沒收其中3300萬元,剩下的3000萬元,合議庭認為是林益世幫陳啟祥「喬」爐下渣合約的報酬,也就是說,他還倒賺了3000萬元,不過林益世在宣判前,接受報紙專訪,公開自己和妻子彭愛佳住在只有9坪大的套房,而且說,因為帳戶遭查扣,現在連買個削鉛筆機都要討論買100元的,還是10元的。

林益世表示心存愧疚,但是也說真相會越辯越明,而彭愛佳也哽咽表示,相信丈夫是清白的,永遠不會離開他,林益世夫妻凸顯居家儉樸,來扭轉負面形象,不過法院認為林家還有1580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這部分除非水落石出,否則外界還是會有質疑。

……..文章來源:按這裡


林益世起訴 特偵組:查無黨政高層介入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10月25日 下午2:01

新頭殼newtalk 2012.10.25 林朝億/台北報導

特偵組今(25)日偵結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將林益世、林母親沈若蘭,以違背職務索賄罪共同正犯加以起訴;而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及沈若蘭的2位兄弟,則僅以協助洗錢的較輕罪名被起訴。至於索賄錄音裡出現的前省議員林仙保,及外界質疑黨政高層介入,則都沒遭到追訴。

今年6月27日壹週刊報導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提供林益世索賄錄音帶後,特偵組隨後拘提陳啟祥,並約談林益世、彭愛佳等人到案進行偵辦。在將林益世聲押近4個月後,於今日偵結起訴。

特偵組以「實質影響力說」認定,林益世涉入違背職務索賄罪。犯罪事實包括,陳啟祥於2010年1月經中間人牽線與與林益世見面後,對於陳啟祥希望爭取爐下渣、轉爐石契約等分別5、6千萬元賄款請求,林益世竟「當場期約」。隨後,林益世也分別致電中聯、中鋼董事長,要求協助中耀公司將爐下渣原料繼續銷售給地勇公司。

而在陳啟祥的地勇公司與中聯簽下爐下渣合作意向書及合約後,陳啟祥就於2010年4月22日起,陸續交付林益世新台幣6,300萬元(總計美金31萬7,500元、美金95萬元、新台幣2,300萬元)。

至於另一筆最後沒有交付的8,300萬元索賄,特偵組指出,雖然林益世已於今年落選立委,但陳啟祥因為爐下渣、轉爐石合約將屆期,還是希望林益世能加以協助。今年2月6日,林益世就任行政院秘書長後,再打電話給中鋼董事長鄒若齊要求促成中聯與地勇續約,但都沒有具體結果。

特偵組指出,陳啟祥認為林益世已非立委,無法再影響中鋼與中聯公司決定,加上先前簽訂的合約獲利不佳,無意再交付鉅額代價請林益世協助續約。因此引發林益世不滿,並以電話斥責陳啟祥。並於隨後,要求陳啟祥分3次交付賄款8,300萬元。

在得知陳啟祥不願意付款後,林益世於今年4月6日通知中鋼、中聯等相關人士詢問地勇合約與環保問題。而陳啟祥的地勇公司,則已於3月23日因高雄市環保局接獲檢舉,要求中鋼斷料。陳啟祥打聽後認為,是因為林益世不滿其沒有交付賄款而施壓斷料的。因此於今年6月主動將與林益世談話的錄音為本,向媒體揭露。

林益世被起訴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裡的「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第4條第1項第5款)、「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第15條)、「對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第5條第1項第3款)、「財產來源不明罪」(第6-1條)。

林益世母親沈若蘭被起訴之罪則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刑法356條損害債權罪。

林益世的2位舅舅則因協助洗錢,被以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掩飾因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遭起訴。

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則僅以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條之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罪起訴,

至於地勇負責人陳啟祥則以涉嫌行賄罪嫌,發交高雄地檢署依法偵辦。

至於林益世案有無其他黨政高層涉入,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林益世供詞否認有將贓款交給第三人;而經測謊,林益世對於未將款項交給他人也無不實反應,再加上特偵組查扣的款項,也沒有分與第三人的資金流向。

至於林益世妻子、母親最後交出、供出的賄款遠超過索賄所得的6,300萬元,特偵組認為林益世無法提出合理的說明,除了向法院聲請沒收中信銀的950萬、沈若蘭提出的300萬及國泰世華的330萬元外,也以財產來源不明罪加以起訴。陳宏達表示,這是也該罪制訂以來,第一個被起訴的人。

至於為何沒有具體求刑,陳宏達指出,監察院已於今年5月針對具體求刑問題糾正法務部,因此,本件結案書累,即未再針對被告林益世等人具體求刑。

……..文章來源:按這裡